按照國務院批准的《2007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羣衆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部署,針對開發區、工業園區中存在的環評、“三同時”執行率低,企業違法排污以及環境監管不力等問題,監察部與國家環保總局日前決定,對14起環境違法案件聯合掛牌督辦,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推動環境法治進入新階段。
這14起案件共涉及安徽、河南、廣西、四川、陝西5個省(自治區)的3個開發區、1個工業園區、1個工業集中區和9家環境違法企業,監察部、國家環保總局將對這14起案件的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爲徹底解決以上環境違法問題,監察部和國家環保總局將採取以下四項措施:一是堅決糾正各種“土政策”、“土規定”。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抵制、誰負責”的原則,凡是拒不糾正的,嚴格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政處分暫行規定》追究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領導責任。二是繼續督促各級政府層層落實責任,對違法排污企業進行徹底整改。凡是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必須依法關停,完不成清理整頓任務的要追究政府和部門有關人員責任。三是實行聯合辦案制度,嚴肅查處破壞環境的違法違紀行爲。對地方政府以各種方式干預環保部門執法的,環保部門及其他行使職權的部門存在不作爲、亂作爲、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由監察機關依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政處分暫行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四是繼續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輿論監督。這14起案件已初步覈實的具體問題和督辦要求現公佈如下:
1、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
存在問題: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爲國家級開發區,已建成342家生產企業。開發區建設發展局涉嫌越權審批建設項目。配套管網建設緩慢,開發區內的大部分企業生產廢水未進入已建設成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直接排入巢湖支流派河。所有企業未依法繳納排污費。督辦要求:請安徽省環保局督促合肥市政府責令開發區按照省政府要求,限期完成規劃環評工作、完善城鎮水處理廠管網;責成合肥市環保局依法責令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和環保“三同時”驗收的企業停產整治,全面徵收排污費。請安徽省監察廳會同有關部門對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意見經兩部局同意後再予以落實。
2、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
存在問題: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爲國家級開發區。2003年以來開發區環保局批覆同意的72個建設項目中,有24個未辦理環保“三同時”驗收手續;除兩家市管企業外,其他企業未依法繳納排污費。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局違規口頭同意廣西金凱食用磷化工有限公司年產六萬噸磷酸項目試生產長達一年半的時間,該公司生產廢水沒有按照環評批覆要求,做到100%回用,不符合環保“三同時”驗收要求,開發區環保局對園區建設項目監管不力。督辦要求:請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局督促南寧市政府理順開發區環境監管體制,責令開發區內未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的企業和廣西金凱食用磷化工有限公司停產整治,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責成南寧市環保局依法全面徵收排污費。請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會同有關部門對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意見經兩部局同意後再予以落實。
3、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
存在問題: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爲國家級開發區,共有324個建設項目。開發區管委會涉嫌越權審批建設項目。開發區管委會只能提供15個建設項目的環保“三同時”驗收材料。開發區內的企業廢水通過城市污水管網直排渭河。督辦要求:請陝西省環保局組織對西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審批、驗收的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清理,依法予以糾正;督促西安市政府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限期建設污水處理廠,完善園區內企業污染防治設施。請陝西省監察廳會同有關部門對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意見經兩部局同意後再予以落實。
4、渭南市韓城龍門生態工業園區
存在問題:韓城市龍門循環經濟生態示範園區建於2004年,爲省級循環經濟生態示範園區,共有123個建設項目,其中42個水泥、焦化等項目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產業政策要求,污染嚴重。園區企業排污費足額徵收率不足30%。督辦要求:請陝西省環保局督促渭南市政府限期依法取締關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限期完成園區規劃環評工作。責成渭南市環保局責令園區內企業補辦環評審批手續;未通過環保“三同時”的企業停產整治,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依法全面徵收排污費。請陝西省監察廳會同有關部門對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意見經兩部局同意後再予以落實。
5、廣西壯族自治區灌陽縣和全州縣鐵合金生產企業
存在問題:灌陽縣的23家鐵合金生產企業和全州縣的36家鐵合金生產企業,經初步調查有44臺礦熱爐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所有企業均未辦理環評審批和環保“三同時”驗收手續,無環保治理設施,污染嚴重。督辦要求:請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局督促桂林市政府限期依法取締關閉灌陽縣和全州縣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責成桂林市環保局責令符合產業政策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和環保“三同時”驗收手續的企業停產整治,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請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會同有關部門對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意見經兩部局同意後再予以落實。
6、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蚌埠市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硝基氯化苯、對氨基苯酚項目於2005年投入生產,配套的污染治理設施未建成,生產廢水通過3個排污口直接排放,外排廢水COD、苯、甲苯均嚴重超標,長期欠繳排污費。督辦要求:請安徽省環保局督促蚌埠市政府責令八一化工有限公司停產整治,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責令蚌埠市環保局依法追繳排污費。請安徽省監察廳會同有關部門對該企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意見經兩部局同意後再予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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