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交通部門完成“酒醉駕車交通事故及刑案人數分析報告”,這份報告顯示,酒醉(後)駕駛失控已於06年躍升爲A1類(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原因第一名,去年有多達727人是因酒醉(後)駕駛肇事死亡。
據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報道,臺“交通部”統計長蘇媛瓊指出,A1類酒醉(後)駕車肇事案件比例在2001年排名第三,2002年爲第二名。從2004年起,平均每年酒醉肇事件數增加約三成,事故件數與佔A1類交通事故的比重,依序從2004年的2502件、16.7%,2006年增至2999件、23.5%,所佔比重爲各項肇事原因首位。
近三年酒駕肇事造成的死亡人數也是逐年增加,2004年爲454人,2005年547人,2006年727人,平均每年成長26.5%。
統計顯示,近三年A1類酒駕肇事案件主要發生在凌晨0至3時、晚上6時至9時和晚上9時至12時等三個時段,以去年爲例,這三個時段發生件數合計佔62.8%,顯示夜間發生事故較多。
若分析A1類酒駕肇事車種,近三年以機車和小客車居多,兩者肇事件數都呈逐年增加,但小客車肇事比重略下降,去年逾半爲機車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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