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年”和“攻堅年”。所以,作爲全國安全生產月的六月,就是一個不平常的月份;明天,也將是一個有意義的日子——全國安全生產宣傳諮詢日。其實,“月”和“日”,只不過是象徵。抓安全生產,每時每刻都鬆懈不得,其關鍵就是抓落實:抓工作程序的落實,抓問責結果的落實。
我們有些地方和部門,安全生產的措施是好的,落實是差的;措施是實的,落實是空的。制度上牆不入腦,這怎麼行?對於抓落實,頭腦中“基本上”的概念,不行;工作中“差不多”的標準,不行;檢查中“還可以”的態度,不行。既然講落實,就要對黨中央、國務院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一絲不苟、不折不扣地執行,使之真正落到實處,真正見到實效。而絕不能是“商量着辦”,或是所謂的“靈活掌握”。
對已在執行中的安全生產措施,必須要有嚴格的監督檢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抓好領導幹部環節。不但要落實獎勵政策,更爲重要和必要的,是要真正落實執行不力的處罰政策,把問責結果落到實處。發現了問題卻姑息遷就,不是愛護幹部,而是害了幹部,更是害了我們的事業。
天津的安全生產形勢,總體上是好的。但我們絕不能因此而麻痹大意,因此而放鬆懈怠。我們必須力戒工作上的形式主義,力戒問責中的好人主義,百倍警惕,萬分謹慎,居安思危。要知道,沒有一個安全生產環境,就很難創造出一個安全穩定的和諧社會大環境。
對待很多事情,批評教育挽救是一方面,嚴查嚴罰、動真格的是另一方面。在一項工作落實過程中,這兩者都很重要,不可偏廢。不惟安全生產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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