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採供血時,人們容易混淆“有償供漿”和“有償獻血”這兩個概念。衛生部醫政司血液處處長衣梅14日指出,有償供漿不等於賣血,獻血和採集血漿是兩套系統。
衣梅說,獻血是由非營利性的公益事業單位——血站來採集,血站採完血分離後直接供給臨牀。對血站的管理依據是1998年實施的獻血法。獻血法規定,我國臨牀用血實行無償獻血制度。
在我國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由於傳統觀念等原因,無償獻血制度的推行有一定難度,因此目前仍存在少量的有償獻血。“但固定的、無償的獻血者是最安全的。”她說。
單採血漿站一般是由企業設置,它實行機械採集單採血漿,不能用於臨牀,其唯一的供應對象是血液製品生產企業,用於製造血液製品。對單採血漿站的管理依據是1996年實施的《血液製品管理條例》。目前我國還沒有相關規定要求採集血漿必須是無償的。國際上單採血漿有有償的,也有無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