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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的農業部農墾局原副局長兼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副主任丁力,涉嫌在評審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工作中收受多家單位賄賂50萬元。昨天上午,丁力在市二中院受審時潸然淚下,他爲自己沒能正確處理和企業家的關係,沒能抵住金錢的誘惑,感到非常後悔。
昨天上午,當審判長剛走進法庭時,丁力年邁的母親就拄着柺杖吃力地向他走去,希望審判長禁止記者旁聽。要求被拒絕後,老人坐回旁聽席,紅着眼圈低頭不語。
“我認罪,對指控沒有異議。但我沒有索賄,也沒有爲對方辦事。”丁力說,自己一般都是先收錢,後辦事,如果辦不了,會把錢還給行賄者。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01年至2004年5月間,丁力利用擔任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承辦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評審工作的職務便利,接受海南裕泰科技飼料有限公司、陝西海升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揚州饞神食品有限公司、中達國際經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山東省魯洲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山東樂陵希森集團等公司請託,承諾爲上述單位申報、評選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上述單位給予的賄賂款共計50萬元。而案發後,丁力因心虛,將家中的150萬元存款轉移到兩個同學名下。
丁力說,企業行賄一般都集中在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評審過程中。這期間,不少企業都會到北京找他,要求提供幫助。但這些企業請託的方式各有不同。一家企業的老總通過熟人求見丁力,第一次見面,就以資助寫書的名義給了丁力10萬元錢。而更多的企業老總因爲和他關係比較熟悉,見面後就直接向他塞錢,最低的有3萬元,最高的有十多萬元。“其實評審龍頭企業,我既沒有決定權,也沒有否決權,答應幫忙都是礙於面子。”丁力解釋說,他拿到錢後,會爲這些企業向評審部門打個招呼,但最終都是其省裏決定。據丁力供述,他和企業打交道比較密切,經常給農業口內各企業拍宣傳片、寫宣傳文章,再收取“勞務費”,但自己並不知道這是否合法。在最後陳述階段,丁力潸然淚下,稱自己不懂法,沒有分清是非,沒有與企業劃清界限,沒有經得起金錢誘惑,給農業部抹了黑,感到非常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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