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最新報道,針對纏訴近半年的高雄市長選舉訴訟,高雄法院今天下午作出一審宣判:現任市長陳菊在投票前的選舉伎倆,足以影響選舉結果,裁定陳菊當選無效,全案還可上訴。選舉無效訴訟駁回。
去年十二月九日高雄市長選舉投票,陳菊代表民進黨參選以一千一百一十四票險勝國民黨市長候選人黃俊英,當晚黃俊英即向高雄法院聲請保全證據,要求查封全市八百三十九個投開票所全部選票及選舉人名冊等。高雄法院隔天裁定準予黃俊英聲請,並將查封選票及選舉人名冊運至高雄市選委會封存。
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黃俊英正式向高雄法院遞狀,提出高雄市長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之訴並要求全面驗票。院方今年一月十二日首度開庭審理,三月十二日起並進行全面驗票及驗冊,全案於五月十一日辯論終結,訂六月十五日下午宣判。
依臺灣相關規定,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訴訟爲二審定讞,原告或被告不服判決結果仍可上訴,但需在收到判決書二十日內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受理上訴案後,也需於六個月內裁判,因此本件衆所矚目的市長選舉官司最慢明年初將判決確定。
至於是否由黃俊英遞補或重選高雄市長,臺灣“中選會”將依判決內容作最後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