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國家助學貸款,劉某等11名北京林業大學畢業生被農行北京海東支行告上法庭。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海東支行要求11名欠貸學生立即償還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共計20多萬元。
劉某等11人原爲北京林業大學學生,農行海東支行訴稱,該行分別於2002年至2005年與上述11人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同,由銀行分4次給付他們每人貸款約2.2萬元,借款期限自2002年7月至2009年9月。合同同時約定,貸款學生畢業的次月20日爲首期還款日期。
合同簽訂後,原告如約向劉某等11人發放了貸款。2005年7月,劉某等11人畢業,但次月20日至今,他們並未按約主動還款。根據借貸合同,連續三期未歸還應償付借款或一期借款拖欠3個月以上,銀行可宣佈借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海東支行遂將劉某等11人告上法院。
對於此事,北京林業大學學生處的一位龍姓老師表示,自從銀行將情況反映到學校後,校方已聯繫上了大部分被告學生。經學校覈實,部分被告學生欠貸是因經濟狀況窘迫造成的。這位龍姓老師還舉例說,欠貸學生馬某來自青海農村,身爲孤兒的她畢業後還要負擔弟弟、妹妹的學費,所以拖欠了貸款。不過龍老師仍表示,學校正積極督促學生儘快還款。
目前,本案正在審理中。
-他山之石
用支教代替還款
美國學生貸款的拖欠率曾達到22.4%(我國爲20%-40%),但後來逐漸下降。其中一個措施是,如欠貸畢業生去中學教書,教滿5年就可以免除1萬美元的貸款。如果去貧困地區做教師,可以減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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