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開貫徹實施《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會議要求《規定》落到實處深入開展反腐倡廉
6月18日下午,本市召開貫徹實施《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會議,傳達貫徹中央紀委貫徹實施《規定》會議和市委常委會議精神,對本市貫徹落實工作作出部署。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臧獻甫出席會議並講話。他強調,要按照市委書記張高麗同志的講話要求,把貫徹實施《規定》作爲當前反腐倡廉的一項重要任務,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抓緊工作,確保《規定》落到實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臧獻甫在講話時說,市委對貫徹落實《規定》工作高度重視,張高麗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常委會議對學習、宣傳、貫徹《規定》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張高麗同志在講話中強調,要正確把握《規定》的基本精神、主要目的和政策界限,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切實抓好貫徹落實,把反腐倡廉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臧獻甫指出,中央紀委制定頒佈這個《規定》,是針對當前反腐敗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特別是權錢交易案件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從制度建設入手,爲有效懲治和預防新形勢下出現的腐敗行爲而採取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以胡錦濤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高度重視,表明了黨中央進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堅定信心和堅強決心,也反映了黨中央、中央紀委對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各級黨委、紀委要認真學習《規定》,充分認識其重要作用,正確把握其精神實質,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來,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不斷完善黨員領導幹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廉潔從政的行爲規範,紮實做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
臧獻甫強調,各級紀委要在黨委領導下,按照中央紀委和市委的部署,狠抓《規定》的貫徹落實。要抓好學習、宣傳和教育引導,不斷強化黨員幹部執行《規定》的自覺性。要正確把握政策,認真、穩妥地做好對照檢查和清理糾正工作。對《規定》發佈後三十日內主動說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要認真排查案件線索,加大查辦權錢交易案件的力度。要深入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健全完善有關制度。要把貫徹落實《規定》作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和工作指導,確保《規定》真正落到實處。
臧獻甫要求,要把落實《規定》同貫徹落實市第九次黨代會精神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要深入開展以踐行胡錦濤總書記倡導的八個方面良好風氣爲主要內容的“弘揚新風正氣,正確行使權力”主題教育活動,形成正確的導向,建立健全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促進各級領導幹部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銳氣、知難而進的勇氣、爭創一流的志氣,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實,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幹事創業上,用在科學發展上,用在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上,以良好的作風保證黨代會確定的各項任務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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