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上午從市教委獲悉,由市糾風辦、市委教衛工委、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新聞出版局聯合制定的《天津市2007年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於近日出臺。《意見》規定,從今年起,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免收學雜費後,除按原“一費制”相關標準向學生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以及向寄宿學生收取住宿費外,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享受免費教科書的學生,不再交納課本費。
爲嚴格執行這項政策,市教委要求,各部門要嚴格做到四個“決不允許”即:決不允許個別單位或個別人因局部利益干擾這項改革;決不允許任何一級政府和任何部門擠佔、截留、挪用改革資金;決不允許出現用改革專項資金替代教育經費正常增長量的“擠出效應”;決不允許用改革專項資金償還債務和發放教師工資、補貼、教職工福利等。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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