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韓國技術豐胸,讓女人變得更加美麗自信,手術後不會留下任何疤痕,看到了這些完美無缺的豐胸廣告,真的動心了……”這是兩年前雲南仁愛醫院做的廣告宣傳。顧女士到醫院做了豐胸手術,結果右胸成了一個“木樁樁”,沒有彈性,連右手都舉不起來。顧女士將醫院告到法院,索賠各項費用10萬餘元,一審法院判定醫院賠償1.4萬元。記者昨日獲悉,案件有新的進展,醫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醫院一次性賠償顧女士4萬元。
據顧女士介紹,2005年11月,她從電視上看到雲南仁愛醫院的豐胸廣告,廣告稱,術後不會留下任何疤痕。她看到廣告後,到醫院詳細地進行了瞭解,醫院裏的醫生對她熱情有加,說豐胸手術是如何得好。同月23日,顧女士決定到醫院做豐胸手術,術後,顧女士發現右乳房留下一道疤痕,而且經常疼痛,像木樁一樣,沒有彈性,連右手都舉不起來。顧女士說:“我沒跟男朋友和家人商量,悄悄做的手術,費用花了1.3萬元。出事後,我才把真實情況告訴了他們,和男朋友多年的感情破裂了……醫學專家說,必須進行第二次手術。”
雖然醫院答應重新爲她做手術,退一半的醫療費,但她再也不敢相信醫院了,決定打官司討回公道。於是將醫院告到法院,要求退還醫療費1.3萬元,並賠償再次手術費、精神損失費等10萬餘元。
五華法院認爲:據司法鑑定結論,法院確認醫院應當對顧女士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但顧女士個人體質及術後按摩的因素也是發生損害後果的原因,顧女士也應當對損害後果承擔一定責任,因此可適當減輕醫院責任,由顧女士承擔40%的責任,醫院承擔60%的責任。於是,一審法院判決醫院賠償顧女士1.4萬元。
一審宣判後,顧女士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訴。
二審中,醫患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由雲南仁愛醫院一次性賠償陳女士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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