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小議之鄢烈山專欄
對山西黑磚窯事件,中華全國總工會6月18日下午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用“十分憤慨和震驚”等字眼來表達全總的態度,並稱“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出現這種事情是絕對不允許的”。雖說是工會開的新聞發佈會,並沒有採用此前央視報道的定性“非法用工”,而稱“黑磚窯案爲黑惡勢力團伙犯罪”。這麼說,下回該由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了。
山西黑磚窯事件或稱山西奴工事件,從6月7日網絡上出現《誰來救救我們的孩子?——400位父親泣血呼救》至今,事情的真相被不斷揭露和證實。媒體上有許多“令人震驚”和“高層震怒”之類的說法。我的良心也不斷受到考問:對此慘無人道的案情,我怎麼就不震驚呢?
我承認,我的閱歷非常有限,雖然出身貧苦農家,18歲以前一直忍飢受凍,但朋友描繪的貴州甘肅某些地方赤貧到沒褲子穿的景象我還真沒見過。初到廣州,楊箕村迷宮般“握手樓”的亂象大大超出我的想像力,大體可以用“震驚”來形容我的瞠目以對。
然而,這些年來,我的見聞日廣,不論是“非法用工”的民工,綁架來的童工,沒有人身自由的“奴工”,還是打手,弄殘等情節,都聽得我耳膜起繭了。試問,一些鄉村女孩甚至女學生,被拐騙或綁架,逼她們做“雞”,不從就先輪姦,再關起來餓飯、猛打,直到她們認命。這樣的事只有上千起嗎?“烈女跳樓”都沒有“新聞價值”了。這些“性奴”比山西黑磚窯那些“奴工”的境況好嗎?說到8歲的童工,這些年常報道被操控的“賣花童”,也就七八歲吧?更悲慘更常見的是馬路邊的乞兒,從一兩歲到十幾歲,或殘或病,或昏睡或匍伏在地,據說大多是被拐來的。前些天網上有帖子和照片,懷疑一個乞兒的眼睛是被操縱者故意弄瞎的。6月15日出的《鳳凰週刊》封面文章是《迷失的兒童》,講的就是一些被5000元左右一個販賣的孩子,多有被“下手太狠”的。大江南北幾乎沒有城市沒有這種慘象,以致有的大都會要設禁乞區來維護“形象”。時常在馬路邊見到這樣的可憐兒,我的心早就麻木了。
還有,前幾天央視《每週質量報告》披露假人血白蛋白,我早就知道有類似的事。七八年前我需要輸白蛋白,醫護人員都勸我別輸國產的,又怕假冒進口的,後來乾脆不輸聽天由命。現在想起來還有些後怕。最怕血源有問題,感染艾滋病。如今有報道說,“梅西鎮生豬大量病死流入市場”。這期《瞭望東方週刊》封面文章是“癌症爆炸”,重點講了淮河邊的一個癌症村,作爲“GPD至上主義的樣本”。諸如此類,不都是突破文明底線、謀財害命的事嗎?
至於山西黑磚窯事件中,說到有警察阻止尋子家長解救別人的孩子,有勞動監察人員轉賣脫離虎口的民工,我更談不上震驚。上期《南方週末》報道“鬼妻”案,寫到一個“鬼妻媒婆”賺了1.7萬元,警察罰她4萬元放人;買“鬼妻”的一家花了1.4萬元,警察罰收1萬元了事。如今有一更威風的例子,河北唐山市一有政協委員頭銜、“副團職”的涉黑集團“老大”,竟用裝甲車敲詐他人財產達8億多元……
每天都有這樣的事在發生,我憤慨、“憤世嫉俗”是真的,但要說震驚,那隻能是“假震驚”:天天一驚一乍,我早就心肌梗死了!
早就有人問“中國人你爲什麼不生氣”,而更早耶穌就有了回答:“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馬太福音》第24章)。”
難道我們只有忍受,只有望天祈禱嗎?當然不是。
有海外觀察者譏笑說,如果中國記者想什麼都能揭露出來,黑磚窯這類嚴重侵犯人權的新聞就會天天有;國內曾有網友說,如果死幾十個平民就降半旗,我們的國旗就升不起了。我的結論相反:如果中國的付振中們有娛樂記者(狗仔隊)享受的追蹤挖料權利,如果死了10個以上平民就降國旗誌哀,那麼,這類醜事慘事就會日漸減少,直致變得稀罕。
自然,還要有別的制度和辦法配合。如果曹生村磚窯被解救的民工得到的不是3倍最低月工資和1000元慰問金(被打殘的另有1000元治病費),而是數百萬元的懲罰性賠償(雖然遠低於英美標準);如果瀆職的官員受到的是真正“嚴肅的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追究,誰敢草菅人命絕無好下場,我相信中國的局面定會有大改觀。
總之,我深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如果不是一句空話,“人性”是不會這般變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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