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採訪的那些被解救回來的黑窯工,不少人回到家還沒來得及平靜一下心情,就又離開了家鄉,外出尋覓掙錢的機會了。數月野蠻而血腥的日子,對他們來說彷彿只是自己運氣不佳。
今年,距我採訪與公開發表黑磚窯奴工故事已過去整整十年。我沒有想到,同樣的故事仍在驚人地重演。
1997年我頭頂盛夏烈日,徒步走幾十裏山間小道,渴了喝溝渠裏的灌溉用水,採訪了黑磚窯裏的四川中江農民。他們被騙到山西,然後遭到關押,成爲強制勞動的奴工。
當時我以爲,如此駭人聽聞的故事,發表了肯定能讓社會震驚,從此天下太平,再也不會出現這種陽光下的罪惡了。但是再次傳來的“山西黑磚窯”新聞,使我知道了∶至少在最近十年裏,黑磚窯、黑煤窯等各種“黑窯奴工”從來就沒有消失。
此番在新聞媒體連續曝光和警方的雷霆出擊下,“黑窯奴工”似乎應該走向終結了。然而,我不再會像十年前那樣樂觀。如果不建立覆蓋中國每個老百姓的社會保障機制,沒有變革勞動執法體制,在未來的日子裏,許多人依然可能淪爲“黑窯奴工”,許多孩子都可能在金錢暴利的魔爪下淪爲命運悽慘的童工。
最可怕的是,如果勞動者權益依然得不到強有力保護,我們中還有人可能受暴利驅使,變成萬惡的“黑窯奴隸主”,成爲下一起黑窯奴役案的作案人。
律師解救黑窯奴工
那是1997年5月28日,兩名分別來自四川中江縣柴山鄉和民主鄉的農村婦女趕到中江縣城,找到中江縣經濟律師事務所的鄧學海和蘭勤明,請他們設法營救正在山西打工的丈夫和女兒。他們出示了一封輾轉遞來的民工求救信。信上的文字文理不通,是一位名叫蔣營見的58歲男子,託人記錄下的一批中江老鄉在山西被奴役關押、強制勞動的悲慘遭遇。
兩位婦女說,蔣營見和他們的親人一起到山西省太谷縣任村鄉東卜磚廠打工。爲了把蔣營見救回家,他的侄子想出一個主意,開了一份莫須有的蔣營見在當地的“犯罪記錄”,並請了一位民主鄉的幹部陪同,前往山西的那家磚廠。他們以蔣營見負案在逃爲由,當着磚廠衆人的面將他五花大綁,如此大動干戈,才把蔣營見和另一個被奴役關押、強制勞動的14歲中江童工帶回四川。
兩位婦女十分焦急。鄧學海律師立即向事務所領導彙報,事務所隨即向中江縣司法局、縣政法委員會緊急彙報。中江縣是四川的勞務輸出人口大縣,地方經濟基本靠每年約40萬中江民工在外打工的數億匯款維持。縣司法局隨即與鄧學海、蘭勤明律師研究制定解救方案。縣委副書記親自協調指揮,爲辦案律師提供後方支持。1997年6月2日,鄧學海、蘭勤明帶着民工家屬的殷殷期盼,手持中江縣政法委出具的介紹信,登上了北上列車。
6月4日,兩人風塵僕僕抵達山西太谷縣,找到太谷縣勞動局,要求協助營救中江民工。當天下午,他們在太谷縣勞動局有關人士的協助下趕到了磚廠,同行的還有當地檢察院兩位駐太谷縣勞動局檢察室的檢察官及東卜磚廠所在的任村鄉黨委書記。兩位律師與磚廠老闆李小林談判,要求放民工離廠。李小林一開始不同意放人,理由是他支付了民工們從中江到磚廠的1萬多元路費,要走就得還路費。
事實上,中江民工一到磚廠就開始幹活,老闆從未付過他們一分錢工資。對李小林的無理要求,律師們怒不可遏地予以痛斥,並責成他如數發放民工應得工資,李小林始終以磚廠效益不佳爲由來搪塞。在太谷縣勞動局及檢察官的干預下,他最終同意放民工回家。律師就廠方不付工資但同意放人的表態徵詢民工意見,16名中江民工無一例外地表示寧願不要工資也要回家。中江民工初來時一共有43人,許多人因不堪折磨而陸續逃離磚廠,剩下的16人當中,還有兩名女工在律師到磚廠的前幾天逃走了。當律師找到棲身於另一磚廠的那兩名女工時。她們高興得連身上的泥都未洗就跳上了回鄉的車。
律師打聽到,在山西省太谷縣任村鄉東卜磚廠,中江民工全部被安排在制磚、曬磚、裝窯等粗笨工序崗位。每天凌晨4點就得上班,晚上一般要到12點左右才能下班。遇上停電,民工們可以休息,但來電後,他們必須通宵工作。東卜磚廠對民工的吃飯時間也作嚴格限制,超過時限,下一頓就沒飯吃。民工們不能打電話、不能發信,有一人給家鄉人打過一回電話,在三四人的監視監聽之下,電話內容是“這裏很好”。
在回家的車上,民工們告訴律師,虐待他們的其實不僅是李小林,還有李僱傭的一個叫劉宗軍的四川廣元人。律師到磚廠的前幾天,劉宗軍剛剛離開磚廠,又回四川廣元招收民工了。聽到民工描述劉宗軍種種肆無忌憚的惡行,兩位律師也爲之心驚。
“統治者”嘴臉
劉宗軍是東卜磚廠所有民工的真正“統治者”。
他請了一幫打手控制着所有來自中江和廣元的民工。據民工們告知,他們沒有從磚廠拿到分文,是因爲劉宗軍從李小林那裏侵吞了所有中江民工的血汗錢。劉宗軍監視督促民工多幹活,多生產,任何影響生產效率的行爲都會受到嚴酷的懲罰。他自稱發明了“跑窯”的懲罰形式,即是要受罰者繞着燒磚的大窯奔跑,直至體力不支倒下爲止。劉宗軍的“規矩”是,只要每個民工羣體中有一人觸犯了他,這個羣體就得全部“跑窯”。
對劉宗軍來說,一個民工就是一筆財富,少一份民工就少一份進賬。爲了防止民工逃跑,他晚上派人把守駐地大門,上班派人監工,民工偶爾要到磚廠所在的村裏去,都必須向工頭請假,即使獲准外出,後面也有人盯梢。爲防止消息外泄,李小林和劉宗軍不準民工對外通信、打電話。幾十個中江民工在東卜磚廠幹了幾個月,只有兩人成功地發了一封信,一人偷偷給家裏人打過一次電話。
事實上,不斷有民工逃走,而劉宗軍對抓回來的民工總是報以變本加厲的摧殘。劉宗軍的堂弟不堪壓迫,也萌生去意。他被抓回來後,被劉宗軍用方鏟暴打一頓,最後連鏟把都打斷了。劉的堂弟身上傷口縫了28針。
1997年5月31日深夜,劉宗軍離開磚廠3天后,一個好心的廣元民工偷偷把兩個中江女工送出了東卜磚廠。他告訴她們:“再不跑,等劉宗軍回來,就怕你們不能活着回家了喲。”此前,劉宗軍曾多次騷擾這兩個姑娘,並揚言他要與她們“談戀愛”。幸運的是,幾天之後,這兩個姑娘在另一個磚廠見到了家鄉來的律師。
律師此次解救回鄉的中江民工共16人,有兩對父女結伴。男性8人,女性8人,最大的51歲,最小的16歲。是什麼力量牽引着這支隊伍,使他們踏上那條前途未卜、吉凶難料的打工之路?
1997年3月,李小林和中江柴山鄉本地人陳中寬一起來到中江招募民工。陳中寬吹噓他去年曾經在山西省太谷縣的另一磚廠打工,掙了2000元寄回家。這個數字對當地很多農民頗有吸引力。李小林對所有應徵者許諾,1997年6月20日以前,要給他們家裏匯幾百元錢回來,到9月休工時,再讓他們帶幾百元回家。
儘管李小林和陳中寬沒有任何獲准招工的文件,許多人也知道外出打工需要在縣級勞動部門辦理務工證,但在招募和組織的整個過程中,沒有人表示懷疑並加以阻攔。李小林許諾的錢,在他們看來是一筆鉅款,43人把擺脫貧窮的希望押在了千里之外的一個夢想上,卻想不到等待他們的是一場噩夢。
劉宗軍本人也是個打工者,但因爲有幾個親信和一幫打手,控制着外省民工,因此有了跟老闆討價還價的資本。他與老闆合夥,侵吞了民工所有的血汗錢。他的淫威無處不發,拳打腳踢、棍棒加身是家常便飯,還別出心裁發明了“跑窯”、“連坐”、“夾指”等施虐法。
採訪中我屢屢得知,何處的磚廠“黑窯奴工”被打死,有的被直接扔到黑窯裏燒掉,有的被偷偷埋葬,一些“黑奴工”、“包身工”、“童工”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我還親眼目睹不少由於生病不能再幹活的“黑奴工”和“童工”。聽說一些“女黑奴”被包工頭強姦後,淪爲“黑窯性奴”。
眼下,戴上手銬的河南包工頭衡庭漢簡直就是劉宗軍的翻版。十年後的今天,我們能否斷言,這樣的噩夢今後不會再出現?十年前我採訪的那些被解救回來的黑窯工,不少人回到家還沒來得及平靜一下心情,就又離開了家鄉,外出尋覓掙錢的機會了。數月野蠻而血腥的日子,對他們來說彷彿只是自己運氣不佳。
十年的變與不變
十年來,面對黑磚窯,當地社會幾近集體失聲,有關部門對它也一直保持“沉默”。正如一些媒體報道的那樣,“黑磚窯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其實早就知曉黑磚窯的存在”。
十年前,律師鄧學海和蘭勤明手持中江縣政法委出具的介紹信,去山西省太谷縣與公安、檢察、法院、司法、政法委等部門談判和協商處理,解救回43名四川民工。過程之艱難超出想象,然而我的報道發出後卻波瀾不驚。
而今,河南母親羊愛枝爲救未滿16歲的孩子王新磊,“蹲在山西晉城地區高平市、臨汾地區洪洞縣公安局長辦公室門口聲淚俱下”,從而拿到一張事後證明形同廢紙的“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協查公函”。她在河南電視臺記者的幫助下,掀起輿論風潮,引起從中央到地方的震動以及全社會的關注。
除了山西黑窯外,全國其他地方也有類似“奴隸工”。以文明發達的廣州爲例,2007年3月19日,信息時報詳細披露了廣東惠州黑磚廠奴工調查報告:“天天捱打幹活比驢累”,就在記者找來惠州市惠城縣潼湖鎮三級政府主管部門領導,欲解救200多名被騙來的外地奴隸工時,廠方卻拿出一份合同,稱他們是合法用工。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研究”課題組的研究數據顯示,現在中國共有農民工9900萬人以上;而根據2003年國家統計局的資料,我國進城的各類農民工共有1.14億人,而且數量還在繼續增加。農民工進城務工,從事着城市裏髒、苦、險、累的工作,爲城市的發展做出了貢獻,但權利卻得不到有效保障。
目前中國出現奴工和童工,是因爲商人和地方政府官員的行爲多出於利益驅動。商人考慮的是利潤,是在市場競爭中存活,地方官員要提高地方的生產總值,做出政績,以此升官。商人想盡辦法降低成本,而地方官員對種種行爲也就儘量容忍,甚至暗中協助。要打破這種官商勾結利益鏈,必須讓官員對羣衆負責,使官員利益跟羣衆利益接軌。
在我國現行法律中,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勞動部《關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均對勞動者的工資、工傷以及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處罰做出了明確規定。但許多法規落實執行難,勞動者具體操作難,勞動者維權成本高。我建議在法規中加大刑事處罰力度,對犯罪分子實行懲罰性的鉅額經濟賠償。只有加大“黑磚窯主”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犯罪經濟成本,降低勞動者的維權成本,纔可能真正防止“黑奴工”、“包身工”和“童工”的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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