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霍豔華):日前,記者從濱海新區環保部門獲悉,正在編制中的《天津濱海新區生態建設與“十一五”環境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將濱海新區開發區域劃分成四類,新區生態功能分區進一步明確。
按照將濱海新區建設成宜居生態型新城區的功能定位,濱海新區環保部門加快制定《規劃》,目前,《規劃》已完成初稿,正在組織新區各區環保局、有關專家等對《規劃》初稿進行審查。
據悉,《規劃》將充分結合《天津市生態建設規劃綱要》、《天津濱海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及各專項規劃和文件,全面調查濱海新區自然、社會、經濟狀況,綜合分析新區優勢與制約因素,根據新區各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要素髮展狀況、特點與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確立了新區生態功能分區、環境容量與發展佈局。從發展的角度將濱海新區劃分爲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禁止開發區域四類。明確了生態區建設的重點領域和主要內容,主要包括:自然資源保護規劃,生態產業與循環經濟體系建設,生態人居體系建設,生態文化體系建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五個方面。
在編制《規劃》的同時,濱海新區環保部門還積極推動塘沽、漢沽、大港區生態規劃編制工作。目前,大港區已編制完成並開始實施。塘沽區、漢沽區已委託有關科研單位組成專家編寫組,進行編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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