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王朔日前在其博客上載文說,廣電系統電視劇審查小組曾利用審查節目之便收受劇組賄賂。針對由此引發的網民討論熱浪,國家廣電總局官員迴應說,電視劇審查若“亂收費”,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廣電總局電視劇管理司司長李京盛20日對新華社記者表示,他“不迴應王朔在個人博客上的所謂舉報”,但是向記者介紹自己日前曾在廣電總局門戶網站上與網民在線交流了有關問題,建議參見廣電總局網上的相關內容。
他在網絡訪談中表示:“對於有些製作單位反映在送審電視劇中,有些審查部門存在‘亂收費’問題,製作方可以向廣電總局反映,一經查實,我們將嚴肅處理。”
王朔在其個人博客中說,自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各電視臺紛紛成立了以“退休老同志和老藝術家”爲主的節目審查小組,對每一部準備播出的電視劇進行內容審查,本是爲了制止電視劇庸俗化的舉措,但之後,此小組凌駕於各專業部門之上,對電視劇能否播出握有生殺大權。自1997年後,各劇組不得不以審片費的名義向審查小組行賄以期獲得通過。
李京盛說,電視劇的內容審查是電視劇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電視劇審查管理規定》,廣電總局、各省級廣電管理部門分別負責所轄範圍內電視劇的審查工作。審查費用由各級管理部門在行政經費中支出。目前,國家廣電總局和大部分省級審查機構,都能嚴格執行這一項規定。
他同時承認,也有個別省級審查機構,由於該省每年電視劇生產量小,審查劇目不多,還沒有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審查隊伍,電視劇審查行政經費一時還沒有落實到位。因此,在組織有關專家審查本省生產的劇目時,發生的一些相關費用,如租用場地、就餐、支付專家審查勞務等方面,採取了由送審方負擔的辦法。爲此,2006年9月廣電總局已向各省級廣電管理部門發出了“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電視劇審查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省級審查機構,要儘快建立健全審查工作制度,規範審查工作紀律,儘快解決行政審查經費問題。
此間媒體就這一問題採訪了許多業界人士。有人對王朔所言隨聲附和,也有人提出,王朔說的情況可能個別存在,但並不代表主流市場;層層把關的人中沒有哪個人有獨斷的權力,不可能有人一手遮天。
目前,王朔的“舉報信”事件仍餘波未了,在各界繼續引發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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