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20日至昨天,天津市各級交管部門在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動中,共依法處罰交通違法行爲21萬餘人次,行政拘留違法者100人次。其中,僅車載電子警察平均每天就查處超速違法1800餘起。
在整治行動中,交管部門在市區主幹道路中小學校門前和外環線、津圍等主要公路及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多發路段增設值勤點位110處,最大限度提高了路面管控率;充分利用流動電子警察、車輛牌照識別系統、測速儀、公路電子監控等科技設備,在全市主要公路及旅遊線路設置測速點位78處,僅車載電子警察平均每天就查處超速違法1800餘起;在14處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逐車檢查7人座以上客車載客人數和安全性能,依法從嚴查處載客超員並責令疲勞駕駛司機就地休息;在19時30分至22時的酒駕高發時段,以餐飲業集中區域和路段爲重點整治酒駕違法;在主要村鎮、集市出入口及村鎮周邊公路設268處點位,依法查處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載人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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