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在採取臨時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交管部門要設立指路標誌,告知羣衆限制的原因、時間和繞行路線。
這是記者21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瞭解到的。目前,召開兩會、舉辦大型活動、道路施工等需要採取限制交通措施時,各地都能夠按照有關規定提前向社會公佈,但對受惡劣氣候條件影響、發生交通事故、交通警衛等需要採取的臨時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時,有些地方沒有向羣衆明示交通管制的原因及分流指路標誌,導致羣衆無法提前選擇路線,長時間排隊等候。
爲解決這個問題,公安部交管局規定,採取臨時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或者管制措施時,應當在管制路段、分流路口設立指路標誌,告知採取限制或管制措施的原因、預計持續時間以及繞行路線,以便羣衆提前選擇線路繞行,避免排隊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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