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洪洞縣公安局21日說,洪洞縣“黑磚窯”案件主犯衡庭漢的多名家庭成員參與了非法拐騙和非法用工,是一個家族式的有組織、有預謀的涉惡犯罪團伙。
2006年3月,河南籍包工頭衡庭漢和山西省洪洞縣廣勝寺鎮曹生村磚窯主王兵兵達成承包協議,每生產一萬塊磚,王兵兵付給衡庭漢360元,由衡庭漢負責磚窯的用工和生產。磚窯的32名農民工都是衡庭漢及其同夥從西安火車站、鄭州火車站和運城市芮城縣磚窯脅迫、誘騙而來。
據公安機關偵查,這是一起家族式有組織、有預謀的涉惡犯罪團伙案件。包工頭衡庭漢是河南省淅川人,其妻楊小蘭是湖北省鄖縣人。衡庭漢組織其妻子、妹妹、弟弟專門在湖北、陝西西安、渭南和山西運城一帶以坑蒙拐騙的手段引誘智障人員和流浪人員到磚窯,然後採取暴力手段脅迫他們進行超強勞動,非但不給絲毫報酬,甚至沒有給予基本的生存條件。衡庭漢之子衡名揚在磚窯充當打手,非法虐待工人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目前,衡庭漢和妻子楊小蘭已於16日晚在湖北十堰被抓獲,衡庭漢及兒子衡名揚已被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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