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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頒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作。做好新時期的信訪工作,對於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維護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加強黨風建設尤其是幹部作風建設,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意見》指出,要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依法規範信訪秩序。要完善信訪訴求表達方式,充分尊重和保護人民羣衆的信訪權利,對羣衆來訪要堅持文明熱情接待,對羣衆來信要認真負責辦理,堅決糾正限制和干涉羣衆正常信訪活動的錯誤做法,確保信訪渠道暢通。要通過開通信訪綠色郵政、專線電話、網上信訪等多種渠道,引導羣衆更多地以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表達訴求,確保民情、民意、民智順暢上達。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設立國家投訴受理中心,爲羣衆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查詢辦理情況提供便利條件,爲督查信訪工作提供工作平臺,確保羣衆訴求得到及時反映和有效處理。要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徵集制度,切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引導人民羣衆對黨和政府的工作積極獻計獻策,鼓勵和支持人民羣衆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管理。要大力推行領導幹部接待羣衆來訪制度。認真堅持黨政領導幹部閱批羣衆來信、定期接待羣衆來訪、帶案下訪和包案處理信訪問題等制度。完善黨政領導幹部和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繫信訪羣衆制度,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要認真履行信訪工作職責,健全和完善科學規範的受理、交辦、督辦、回覆羣衆信訪事項的工作規則和制度,確保信訪事項得到及時妥善處理。有權處理信訪問題的責任部門要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認真負責地辦理信訪事項,不得推諉拖延。要依法規範信訪行爲,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羣衆正確履行公民權利和義務,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解決利益矛盾,自覺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對信訪活動中少數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爲,要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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