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0日,黃仁龍(右)在記者會上。當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宣布: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已經接納他的提名和建議,任命黃仁龍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即日生效。記者會上,曾蔭權高度評價梁愛詩的貢獻,並希望與黃仁龍衷誠合作,一起為維護香港的法治而努力。新華社發
香港司法獨立在『一國兩制』下得到絕對認同和尊重
——訪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黃仁龍
『回歸10年來,香港特區基本法得到不斷落實,為香港的人權和自由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在香港回歸十周年之際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評價說。
在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簡朴的會議室裡,黃仁龍用普通話接受了記者采訪,言語中透露出法律工作者特有的嚴謹、認真。他認為,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回歸以來,在『一國兩制』之下,特區的司法獨立得到絕對認同和尊重,而基本法作為香港特區的憲制性法律,是這一切的根本保證。
黃仁龍介紹說,目前香港擁有5000多名律師,近1000名大律師,以及800名海外律師。香港終審法院每一次審訊都有一位海外法官參與,香港法官的水平在國際上備受推崇,很多國際評級機構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水平都給予了高度評價。
他指出,回歸以來,香港表現出來的法治和司法狀況給香港市民和國際社會以極大的信心,越來越多的海外及內地企業來到香港發展就是最好的證明。『我對香港的司法充滿信心。』
談到基本法在香港的實施過程,黃仁龍比喻說:『基本法就像為香港特區建造了一套完整的骨骼支架,我們要用實質的經驗、本地的立法和法院判例,讓骨骼支架長出肌肉和筋脈,使整個身軀得以發展完備。』
基本法第八十四條訂定特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參考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司法判例,黃龍仁認為:『這令香港特區的普通法豐富起來,使它能更多元地茁壯成長。』
黃仁龍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年輕的律政司首長,2005年10月,他接替梁愛詩出任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時年僅41歲。黃仁龍出身貧寒,幼年曾幫助父親在街上賣雪糕補貼家用,靠著自身的刻苦努力,考上英國劍橋大學研讀法律,學成回到香港從事律師職業。在香港民眾眼中,黃仁龍是港人靠自身努力創業取得成功的代表。
在擔任律政司司長之前,黃仁龍在律師樓工作,只有秘書和助手兩名僱員。而特區政府律政司有1000多人,其中律師300多名。黃仁龍風趣地說:『我現在是在香港最大的「律師樓」上班。』
律政司在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中擔當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它負責所有檢控工作,草擬政府提出的所有法例,並就形形色色的法律問題向各決策局和部門提供意見。黃仁龍對負責這個香港最大的『律師樓』深感責任重大。
他說,我的當事人不單是特區政府,也是廣大香港市民。在香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由律政司檢控,不受任何乾預;另外所有與政府打的官司,都是我出面,告特區政府就是告律政司司長;所有法律草擬都是我們負責。因此,律政司司長的工作面臨很大挑戰,但這也是一個莫大的榮幸。
作為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日常的一項主要工作就是落實基本法。他介紹說,特區政府每推出一項新政策、新條例之前,都要由律政司來評判是否符合基本法的原則,同基本法的相關條文是否有衝突;在保障人權自由方面,律政司要根據基本法制定有關法律,如反對種族歧視的立法。另外,律政司還負責向香港市民及國際社會宣傳、推介基本法。
回歸以來,香港和內地在法律領域的交流也日益密切。黃仁龍說,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框架下,兩地的律師事務合作有了突破性的發展,香港的律師樓可在內地開設代表機構,還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在政府層面,內地與香港的司法合作也向更高層次、更廣泛的領域擴展。
黃仁龍說:『香港不但可以對國家的經濟騰飛作出貢獻,也可為國家的法制建設發展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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