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濱海新區正加快編制《天津濱海新區生態建設與“十一五”環境保護規劃》,該《規劃》出臺後將確立濱海新區生態功能分區、環境容量與發展佈局,統領濱海新區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
目前《規劃》已通過專家審查。這個《規劃》是在全面調查濱海新區自然、社會、經濟狀況,綜合分析新區優勢與制約因素,根據新區各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要素髮展狀況、特點與生態環境承載能力而制定的。
《規劃》確立了濱海新區生態功能分區、環境容量與發展佈局,從發展角度將新區劃分爲優先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禁止開發區域四類地區,明確了生態區的建設重點爲自然資源保護規劃、生態產業與循環經濟體系建設、生態人居體系建設、生態文化體系建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其中生態產業和循環經濟體系建設包括建設污水處理廠、城市綠化、中水回用、脫硫減排項目等重要內容。對新區內環境容量大、環境承載能力強的區域予以優先和重點開發,對自然環境好的溼地等自然資源則禁止開發。對好項目政府扶持,對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則嚴格把關。對那些沒有實現節能減排指標或環境保護做得不好的企業不準新批項目,必須“達標”後才能上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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