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5歲女童工在福州金山一服裝加工窩點幹了50天,未拿到一分報酬。記者接到報料後,暗訪該窩點發現,藏匿於居民樓內的作坊裏,8名工人均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人每日工作長達10小時。
得知情況後,福州工商局金山工商所立即出擊,當場責令“黑”窩點停止經營,並前往工商所接受行政處罰。
女童幹了50天分文未得
昨日上午,15歲女童小明(化名)在其父親鼓勵下,向本報投訴自己被“黑”加工點剝削工資。
小明說,4月底,她經人介紹在金山金亭小區一居民樓內做服裝工,做了50天她想辭職,可老闆卻以種種理由拒付工錢,小明不得已之下向本報投訴。
小明的父親說,他也找過“黑”加工點老闆討要工錢,但對方仍是不給。
昨日中午,記者來到金亭小區某棟一層,居民房裏擺放着七八臺縫紉機,工人們正在加工衣服。一自稱是老闆的男子迎了上來,該男子表示,記者有多少活他都可攬下,加工費每件20多元。該男子還稱,這裏主要加工服裝樣品,工人都有10多年服裝加工經驗,手藝絕對沒問題。
工商出擊當場責令停業
隨後,記者向金山工商所反映了情況,工商所工作人員隨記者來到這家服裝加工點。
金山工商所工作人員趙宏偉介紹,該服裝加工點沒有辦理任何營業執照,屬於非法經營。工商所當即責令該處停止營業,並對加工點老闆進行行政處罰。據介紹,對於無證加工行爲,一般處以500元以下罰款,被處罰人需辦理營業執照後才能開始經營。
對於僱用童工的問題,加工點老闆表示,對於小明是否成年他並不知情,但他已付給她應得的工錢。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檀木林律師介紹,根據《勞動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僱用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用人單位有義務覈實勞動者的相關情況,並將勞動者檔案記錄在案。非法使用童工的,勞動部門有權利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
檀律師特別強調,本案中,加工點沒有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工人人身安全發生意外,自身權利也將無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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