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28日在京表示,保監會高度重視交強險基礎費率是否需要調整的問題,將盡快於8月底前向社會公佈交強險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業務年度的經營情況。
據瞭解,交強險基礎費率調整與費率掛鉤浮動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前者屬定價機制,後者是對個體投保人的獎懲辦法。如果基礎費率進行調整,在基礎費率調整後續保的機動車按調整後的基礎費率實行掛鉤浮動即可。
在28日舉行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新聞發佈會”上,袁力表示,目前保監會已向各保險公司下發了《關於加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覈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對交強險經營情況進行覈算,並聘請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各公司必須在8月1日之前上報交強險完整業務年度的專題財務報告。
袁力說,按照國務院2006年3月頒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保監會將根據保險公司交強險業務的總體盈虧情況,要求或者允許保險公司相應調整保險費率,調整幅度較大的保監會將進行聽證。
交強險是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我國第一個法定強制險種。交強險實施第一年,全國執行統一基礎費率,如普通家庭用車的費率水平是“1050元保6萬元”。
袁力強調,加強對交強險基礎費率監管、規範交強險經營行爲、改善保險理賠服務,是當前交強險監管的三項重要內容,保險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對於交強險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保監會將繼續廣泛聽取和吸納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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