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殘疾生可免予測試
積極鍛鍊者能獲得加分
高中生、中專生、大學生成績不足50分者按肄業處理
由市關工委、團市委、市教委、市體育局、市衛生局、市婦聯、今晚傳媒集團《今晚報》主辦,華夏醫院協辦的“關注華夏未來——‘天津市百萬青少年陽光運動’暨‘增強青少年體質大行動’”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今後,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將記入個人檔案,測試成績達到良好以上者,才能參加三好學生、獎學金評選。
新《標準》成績不及格者,在本學年度准予補測一次,補測仍不及格,則學年《標準》成績爲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畢業時,《標準》測試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肄業處理。因病或殘疾的學生,可向學校提交免予執行《標準》的申請,經醫療單位證明,體育教學部門覈准後,可免予執行《標準》,並填寫《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免予執行《標準》的殘疾學生,仍可參加三好學生、獎學金評選,畢業時《標準》成績可記爲滿分,但不評定等級。
另外,認真上好體育課、積極參加體育活動、每天鍛鍊時間達到1小時的學生,可以獎勵5分,計入學年《標準》總成績。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其《標準》成績記爲不及格,該學年《標準》成績最高記爲59分:1、評價指標中400米(50米×8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臺階試驗得分不及格者;2、體育課無故缺勤,一學年累計超過應出勤次數1/10者。各學校在實施新《標準》測試時要保障學生安全,要對場地、器材、設備進行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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