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名女子在重慶梁平站被列車碾斷雙腳,火車站按照鐵道部1979年的規定只賠300元。6月29日,重慶錦揚律師事務所律師段茂兵上書鐵道部,要求修改20多年前的老規定。
今年鐵路春運不漲價,這個功勞的一半就應該“授予”律師郝勁鬆他們。這一次,更應該感謝那些敢於維權的律師們,因爲出自他們的“要求修改”,已讓我這個維權悲觀主義者也感到熱血沸騰了。
速度一提再提,票價一漲再漲,可爲啥一遇事故賠償就“鐵定”1979年的舊規?現在連咱老百姓都知道有價格聽證會這麼回事,這叫與時俱進。但財大氣粗習慣老大的“火車頭”反倒成了“龜兔賽跑”中的輸家?
這些年,要說我們的鐵路一點不尊重乘客的利益,實在是太冤枉他們了。就說重慶梁平站這起事故,由於傷者身上沒有車票,還不排除扒火車的嫌疑,但車站在嚴格執行1979年的相關規定時,還鑑於物價上漲因素,願加一番補助她300元呢!
從今天起,我建議更多的覺醒者,共同來向鐵道部發出“邀請”:既然你們用今天的新車票讓我們搭上“舊木船”,且不能保證百分之百的安全,那就請按照1979年的標準賣給我們車票吧!如果“全面開花”不了,那至少開個“小門”,對凡是願意接受舊規賠償的,就賣給他幾角幾元的車票,會有多少人願吃這個虧,鐵道部何不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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