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鋒形象怎能胡亂用
雷鋒是中國家喻戶曉的英雄人物,是社會道德的楷模。但近日在長春市西安大路附近一售卡亭卻用雷鋒頭像做代言,這一舉動引來市民們的爭議。
售卡亭打出『雷鋒』招牌
張貼雷鋒頭像海報的是西安大路與光明路交會處的一個售卡亭,在亭門旁邊貼著一張約一米長雷鋒身穿軍裝、頭戴軍帽、昂首挺胸的形象海報,上面還有毛主席的親筆題詞:向雷鋒同志學習。在海報的下面是售卡亭打出的一些針對某些人群的優惠項目。
昨日14時,記者來到這個售卡亭,正趕上亭主掛牌。亭主宋先生說,售卡亭是7月1日開業的,『用雷鋒頭像做代言的創意是我想出來的,我們想告訴大家我們這裡是誠信經營,像雷鋒一樣為大家做好事。』但問及是否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他說:『沒有什麼部門審批。』
多數市民不贊成這種行為
該售卡亭用雷鋒頭像做代言的大海報一貼出,便引來不少路人議論。退休乾部馮老先生認為,用雷鋒做商業代言,這與雷鋒為民義務做好事的風格和基調是不一致的,不應將雷鋒的形象掛出來。退伍軍人張先生說:『我反對用雷鋒做商業代言,雖然那個售卡亭也打出一些針對一些人群的優惠服務,我還是覺得不該用英雄人物的頭像做自己信譽的保證。』被采訪的30個市民中,多數人不贊成這種做法。
工商部門:此舉不恰當
吉林省工商局廣告處的一位工作人員說,目前法律上有明確規定,禁止用領導人的題字、題詞做宣傳。這個售卡亭將毛主席的題詞用來做宣傳是不行的,另外把雷鋒頭像和服務項目放在同一張海報上也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