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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日前出臺規定,黨政機關要與社會團體在利益、人員、辦公場所、資產、職能等方面一次性分離,黨政機關幹部不得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分離改革將涉及重慶市除行業協會之外的622個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社團和88個業務主管機關。以前“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現象,有望得到遏止。
但是,“拿掉別人的柺杖,卻沒教會人家走路”,有相當一部分社團希望有關部門加強業務上的指導。對社團來說,“去行政化”固然重要,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同樣值得深思。
成立於1997年的重慶市蔬菜協會脫鉤改革後斷了“奶”,目前僅剩下一名專職工作人員,每年僅能收上4000元左右的會費。這個以前靠農業局每年拿出十幾萬經費來運轉的協會是死是活,很少有人過問,現任會長汪有良說自己是“維持會會長”。
重慶市日前出臺《關於黨政機關與社會團體政社分離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規定重慶市的黨政機關與社會團體在人員、資產、利益、辦公場所和職能等5個方面,要實現徹底分離,而且是同步推進,一次性脫鉤。分離改革將涉及重慶市除行業協會之外的622個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社團和88個業務主管機關。
消除黨政機關與社會團體之間的灰色地帶
重慶這次改革的方案首先是要消除黨政機關與社會團體之間的灰色地帶。“所謂辦公場所的分離,其實就是不允許‘一套人馬,兩塊牌子’。”重慶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王榮佐說,“社團常設辦事機構不允許和黨政機關業務處室攪在一塊。”根據重慶市的方案,黨政機關與社團在同一場所合署辦公的,必須在10月底前徹底分開。同時,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未經審批,不得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已經在社團中兼職的,也必須在10月底以前辭職。
分離改革最終要分清楚的是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各自的利益。根據規定,重慶市將對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的資產進行界定,並按規定對社團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查。凡屬國有資產,由黨政機關一次性收回;凡屬社團自有資產,也由社團一次性收回。
社團脫鉤結合政府職能轉變一併考慮
目前各地的社團組織,或多或少都存在行政化傾向嚴重以及依賴政府等問題。重慶市的這次政社分離改革,最終還是要理順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各自的職責,明確黨政機關該幹什麼,社會團體又該做什麼。
早在2003年,重慶市政府就要求黨政機關和所有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年內徹底脫鉤。當時的設想是,把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打包處理,與黨政機關一齊脫鉤。但這個一攬子方案牽涉面過寬,以至於改革目標未能如期實現。
到2005年,重慶市把行業協會拿出來單獨考慮,專門出臺了一個《關於黨政機關與行業協會脫鉤改革的意見》,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完成了5個方面的脫鉤改革。
2006年,重慶市開展“執政爲民、服務發展”活動,在這期間,不少部門和單位建議,黨政機關要儘快與行業協會以外的民間社團脫鉤。在重慶市政府的徵求意見會上,民政部門認爲,社團雖然具有一定的中介功能,但和中介組織靠提供居間服務、委託服務獲取報酬來維持生存不同,社團是一種具有民間性、非營利性、公益性、專業性的中間組織,脫鉤的話容易脫管。最終,重慶市決定由民政部門來牽頭制定實施方案。
“不宜由政府承擔的服務性職能,可依法委託給社團;不宜由社團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政府也要一次性收回。”王榮佐表示,這次政社分離改革,要結合政府職能轉變一併考慮,在理順黨政機關和社團關係的同時,提高政府的服務效率和管理水平。
脫鉤難解社團管理體制內在矛盾
在這次改革中,始終存在另一種相反的聲音,那就是相當一部分社團希望有關部門加強業務上的指導。黨政機關把脫鉤當成了第一要務,而沒有更多地考慮社團的發展訴求。“拿掉別人的柺杖,卻沒教會人家走路,毫無疑問是會摔跟頭的”,有人說。
實際上,對社團的生存和發展來說,“去行政化”的改革固然十分必要,但更重要的契機是,那些不宜由政府承擔的服務性職能,可以依法交給社團。但在這個關鍵問題上,改革方案語焉不詳,也沒有實際上可操作的制度安排。
其實,這種情況是改革方案內在矛盾的表現。改革一方面要黨政機關和社團分離,另一方面又從頭到尾都沒有觸及民間社團的雙重管理體制,政府部門仍然是社團的業務主管。
有專家評價說,改革雖削弱了主管部門與社團的聯繫,但其實質沒有取消或減少政府對社團的管理權力。況且,重慶市關於培育發展民間社團的政府規章遲遲不能出臺,社團的職能、定位依舊不明確,社團的法律地位依然模糊。
在這種體制下,政府職能轉換改革尚不配套,民間社團呼籲加強業務指導只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因爲政府目前掌握着80%左右的信息來源,這種信息不對稱的局面並沒有改觀。
脫鉤之後社團如何有作爲、有職能?
黨政機關與社團職能分離之所以難有進展,很大程度上因爲行政體制改革嚴重滯後所致,重慶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李敏之毫不諱言。
譬如重慶市這次改革中關於黨政機關和社團的職能分離,兩者職能互相協調,社團纔會有更大、更優的發展空間。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些政府部門“只往回撈,不往外放”,甚至一部分原本由社團承擔的事務,也被收回去了。
“哪些是政府該做的事,哪些事該歸社團做,本身就不明朗。”重慶市商業聯合會祕書長孫華武評價說,“一些政府部門還害怕社團壯大會與民爭利,與政府爭利,所以不捨得放權。”
當然,這種擔憂也並不是沒有道理。汪有良稱,如果重慶市能給蔬菜協會一定的認證權,比如參與綠色蔬菜基地的認證,協會馬上就能活起來。但是,一些協會亂認證、亂收費恰恰是他們遭人非議的地方,全國牙防組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社團沒有作爲、沒有職能、沒有法律地位是一個方面的原因,同時也源於自身機制不健全、行爲不規範等。
重慶市再生資源行業協會會長餘兆機認爲,有爲纔有位,即便是政府職能轉變了,社團也要努力去爭取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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