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但四川南充市原副市長李斌卻荒謬地認爲——
“權力是靠自己的能力政績掙來的”
李斌,四川省南充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2005年4月被法院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19
97年至2003年,李斌利用時任南充市順慶區區長、區委書記等職務的便利,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44萬元、港幣12萬元、美元5000元,而且對其擁有的120萬元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在悔過書中,李斌從三個方面剖析了自己的犯罪原因:
宗旨意識淡薄
懺悔前些年,隨着自己地位的不斷上升,爲人民服務的觀念反而越來越淡薄。在一些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下,我不甘於清貧的生活,開始追求奢華的生活。漸漸地自己身邊的老百姓少了,各種大款朋友多了;愛事業、幹事業的時間少了,用於吃喝玩樂的時間多了;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立場動搖了,以權謀私爲少數人謀利益,收受違法禮金及賄賂多了,最終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反思起來,根本原因就是因爲我喪失了黨性原則,喪失了共產黨員的理想信念。
記者旁白黨員領導幹部只要宗旨意識淡薄了,便會心中只裝着自己,裝不下人民羣衆,裝不下國家利益,李斌便是如此。作爲國家幹部,他有着固定的工資收入,完全能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但他經不住物慾的誘惑,貪圖享受,“三多三少”現象便是他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最好證明。
自律意識淡薄
懺悔我曾經是一個掌握重要權力的領導幹部。我的權力是誰給的?我過去口頭上多次講是黨組織和人民羣衆給的。但實際上,我認爲是靠自己的能力、政績掙來的。我在順慶區工作多年,從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員,在十多年的時間裏,一路順風地成長爲順慶區主要領導(一段時間裏還區長、書記一肩挑),並且進了市委常委。這些年,順慶區的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各縣市區前列,這些是順慶區在以往的歷史上確實沒有過的。面對組織的信任,同事們的讚譽,朋友們的尊敬,我逐漸滋生了驕傲自滿、不願聽不同意見、“一言堂”等邪氣,自律意識淡薄了,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做爲自己和朋友謀取私利的工具,看成是自己的既得利益。爲了謀取自己和朋友的私利,我有時竟視人民羣衆利益受損而不見,置黨紀國法而不顧,終於成爲金錢的俘虜,走上了與人民爲敵的道路。到今天,我再重溫江澤民同志曾講過的一段話——“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對個人的名利,要看得開一些,否則,很難經受住考驗。”感覺講得是何其好啊!
記者旁白沒有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權力是自己掙來的”、“權力是自己的”等錯誤權力觀念無疑成爲李斌走上犯罪道路的助推器,也爲他大肆收受錢財提供了基礎。在糖衣炮彈面前,李斌最終沒有站穩腳跟,踏過了法律的紅線。
法律意識淡薄
懺悔2003年8月,四川省紀委找我談話時,要求我把1997年以來的經濟問題向組織講清楚,我曾當面對他們講,我只要五分鐘就能講清楚。爲什麼我講得那麼輕鬆呢?因爲我根本沒意識到我有什麼問題,我把我的問題看成是朋友、同事間的禮尚往來,是禮金,是正常的經濟交往,不是犯罪。這充分暴露了我自己不懂法,是個典型的“法盲”。從我這次的犯罪事實看,我的一些朋友,能動不動送我2萬元、5萬元乃至10萬元,實質上要麼是因爲我的幫助使他們獲得了更大的利益,要麼是希望今後能夠獲得我的支持進而獲取利益。如果我不是區委書記、區長,不是手握重權,不能使他們獲取利益,我想他們就是富甲天下,就是真心願意從經濟上幫助我,也不會如此大方。這一點其實只要我看一下他們對同事、朋友及其他人的行爲,做一對比,也就不言而喻了。
記者旁白有了錯誤的思想認識,又不能正確對待人民賦予的權力,也難怪李斌會產生“收禮金不算受賄”的錯誤思想。收受賄賂多了,他把不正常看成正常,把違法看成了合法,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在悔過書的最後,李斌寫了一段發人深思的話,但願他的醒悟能讓那些腳踏紅線的領導幹部臨陣縮腳。
懺悔作爲一個受黨培養多年並委以重任的領導幹部,我對自己走到今天這一步充滿了深深的悔恨和痛心。我多次問自己,這是真的嗎?爲什麼會是這樣?我由不願相信到不得不相信,由不願正視到無情地面對,最終我不得不痛苦地承認這是一種必然。以我近年來的所作所爲,如不走到這一步才真是偶然,才真的是不可思議。我的行爲也應了那句古話:“貪慾不除,如飛蛾撲火粉身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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