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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天津重病、重殘、喪偶單親家庭成員等新的特殊困難羣衆將得到低保分類救助了。本市已經在全國率先建立城鄉同步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年還將進一步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分類救助政策,建立農村低保分類救助政策,制定對特殊困難羣體的救助措施。
今年下半年,本市還將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與促進就業聯動機制,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別要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設立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指導線,建立與經濟發展和物價上漲指數相適應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建立市、區縣財政轉移支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制度。對通過郵局直接發放農村低保金的社會化服務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本市各級民政部門構建的全方位、廣覆蓋、反應快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於2005年底初步建成。這個體系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災民救助爲基礎,以醫療、教育、住房、供暖、法律援助等專項救助相配套,以慈善事業、經常性社會捐贈、社會互助爲輔助。城鄉低保制度建立以來,多次調整保障標準,2007年達到每個低保對象每月300元,今年從6月1日起,又調高到330元;每年第四季度每個低保對象還一次性發放500元補助金。農村低保標準也在不斷上調,每年達到10%以上。同時推行低保與再就業聯動,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近兩年城市低保對象在15萬人左右,農村低保對象3.6萬人;2006年全市低保資金達到3.55億元。在特困戶救助方面,對全市現有的7000戶低保邊緣生活特困家庭,已由每戶每月50元救助金調整到80元。
在專項救助上,協同房管、教委等部門推進了廉租住房及供暖、子女學雜費減免政策,每年市財政支出2300萬元用於三項減免政策。對重殘人員、無子女老人家庭、單親母親家庭等特殊困難戶進行照顧,每年救助金約300萬元,每年約21萬人受益。
在城鄉醫療救助方面,本市從2004年8月建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三年來共資助2.3萬人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大病救助736人。目前,城市醫療救助試點工作正在開展,計劃今年年底前將在全市推廣。在城市流乞人員救助管理上,實現了由強制收容遣送向自願受助、無償救助的重大轉變,幾年來共救助3萬餘人次。本市絕大多數區縣成立了慈善協會,組織開展了多次慈善活動。本市對發生乾旱、冰雹等自然災害地區及時救助,年均救助災民10萬人次,還建設了11000平方米的國家級救災物資儲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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