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對“不按規定讓行”、“搶行”等交通違法行爲不以爲然,但是,看過了昨天上午在塘沽區舉行的由本報與公安交管局聯手舉辦的“另類車展”第二展,很多人便徹底打消了這種僥倖心理。
交警塘沽支隊宣教科韓科長告訴記者,一些駕駛人誤認爲“不讓行”、“搶行”不屬於交通違法範疇。其實,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這種行爲也是非常危險的。特別是在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一定要注意減速、觀察來車,並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如果不避讓而一意搶行,對方車輛也不減速就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一個教訓
“另類車展”的形式、案例應該再豐富一些,讓人們從多個角度瞭解交通違法行爲的危害。我雖然開車多年,但偶爾也會有不文明的駕駛行爲和僥倖心理。看了“另類車展”之後,我真的不敢再大意了,小心駛得萬年船,這話沒錯!”——節選自觀衆留言
一場慘劇
在“另類車展”現場,一輛白色福田小貨車車頭“潰爛”,前擋風玻璃完全脫落。
2007年4月15日6:20,張某某(男,42歲,山東省東平縣人)駕駛魯N1XX39號白色東風輕型廂式貨車沿開發區九大街由西向東行駛至東海路與九大街交口時,因未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與沿東海路由南向北趙某(男,25歲,天津人)超速駕駛的津AVXX30號白色福田小貨車相撞,兩車受損,造成趙某及乘車人羅某受重傷。
張某某駕駛貨車,未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的違法行爲,違反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趙某駕駛小客車路口超速的違法行爲,違反《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二十八條。張某某負事故的同等責任;趙某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乘車人羅某不負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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