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總局日前對長江、黃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實行“流域限批”,停止這些地區除污染防治和循環經濟類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表示,在此次“流域限批”檢查行動中暴露出三大問題。
一是工業園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檢查的大部分工業園區環評、“三同時”執行情況差,存在未批先建、越權審批、越級審批的情況。在檢查的126個園區中,有110個工業園區存在環境違法的問題,佔抽查工業園區的87.3%。二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問題突出。大部分污水處理廠存在運營不正常、處理能力低、管網不配套、收費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在抽查的75家城鎮污水處理廠中,有38家運轉不正常、超標排污或停運,佔抽查污水處理廠的50.6%。三是企業環境違法比較普遍。在檢查的529家企業中,有234家企業存在違法或超標排污的情況,佔被抽查企業數的44.2%。
潘岳表示,這些問題充分說明我國環境治理一是職責交叉嚴重,環保統一監管難以到位,尤其是流域污染防治“九龍治水”,管理部門太多;二是中央對地方的監督制約和宏觀調控能力仍需加強,地方環保責任難以落實;三是地方保護主義干預嚴重,難以保證執法到位,嚴重妨礙了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地方的貫徹執行;四是環保機構能力薄弱,難以有效履行環保職能,突出表現在執法機制不健全,能力建設薄弱,難以適應任務需要。
環保總局已對四大流域水污染嚴重、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6市2縣5個工業園區實行“流域限批”,對流域內32家重污染企業及6家污水處理廠實行“掛牌督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