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髮指的安康“割乳案”炮製者蔡超,一審被判死刑並免除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後,受害人當即提起上訴。由於此案涉及隱私,昨日,省高院在安康依法進行了不公開審理。雙方家屬及羣衆冒雨等待審判結果,但經過近4個小時審理,法院當庭未作宣判。
涉及隱私不公開審理
上午8時許,蔡超被幾名法警帶下警車時,早已等在這裏的家人哭着叫着他的名字。長相白白淨淨,戴着金絲邊眼鏡的蔡超一臉驚愕,沒等浮在臉上的表情散去就被押進法庭。因此案涉及隱私,高院依法進行了不公開審理。法警守在法庭門口,不允許任何人進入。
去年3月,21歲的靜靜大學畢業後去安康一公司實習,一同進入該公司的還有25歲的小夥子蔡超。不久,他們便開始交往,但5月15日,靜靜提出分手後,蔡超遂產生報復惡念。於是他買來水果刀、菜刀、榔頭、繩子和透明膠帶等物,將上班的靜靜強行拉回家,扒光衣服,捆住手腳,用膠帶封嘴後,用菸頭、開水、刀子對靜靜的胸、腹、腿部進行摧殘。蔡超用水果刀向靜靜胸、腹部連刺三刀後,又向自己胸部刺了兩刀。隨後,蔡打電話求救。
受害者治療費達21萬餘元
靜靜的肝、脾、胰、胃等器官破裂重傷,經數月搶救後才脫離危險。但受害者治療費達21萬餘元,今後還需要長期治療,目前全家舉債度日。今年1月,安康中院判處被告人蔡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免除賠償被害人各項經濟損失。“蔡超對家庭財產有共有權,應當分得份額。而一審判決根據蔡超的陳述認定其無償還能力,並因此免除其民事賠償責任於法於理不合。”受害人靜靜不服一審判決,向省高院提起上訴。一審判決後,蔡超也當即提起上訴。
據知情人透露,昨日庭審中,蔡超代理律師及公訴人主要就案發時蔡的殺人動機究竟是“因愛而殺”還是“報復殺人”,蔡的行爲到底是“犯罪終止”還是“犯罪未遂”,以及靜靜已被確定的8級傷殘結果,能否說明作案手段是否“特別殘忍”等一系列焦點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法庭當庭未作判決,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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