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去年4月,17歲的雯雯遇見了自己的“真命天子”,當她滿心歡喜地沉溺其中時,男友開始介意她“洞房之夜”沒有“落紅”。爲了留住男友的心,雯雯於去年10月將一個還是處女的女孩騙到家中供男友強姦。
每個女孩都會憧憬完美的愛情,去年4月,17歲的雯雯遇見了自己的“真命天子”,當她滿心歡喜地沉溺其中時,男友開始介意她“洞房之夜”沒有“落紅”。爲了留住男友的心,天真的雯雯竟產生了替男友找處女的想法。
盲目的愛情讓雯雯付出了慘痛代價,今年3月,雯雯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其男友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如今雯雯已經在監獄裏服刑兩個多月,在駐監檢察官的幫教下,雯雯逐漸意識到自己犯下的錯誤是多麼的無知。
時間:2007年7月9日
“現在我只想好好改造,爭取出去後多讀點書。”
每逢上班時間,駐監檢察官會按慣例找服刑人員談話,對他們進行幫助教育。今年5月,雯雯到監獄服刑,檢察官發現這個孩子比較特殊,她的罪名爲強姦罪,案由是幫助男朋友強姦了一名未滿14歲的女孩。
雯雯是武宣縣人,出生於1989年。剛接觸雯雯時,檢察官便覺得眼前這個清秀的小女孩本性並不壞,唯獨缺少的是對法律的正確認知。昨天,檢察官再次和雯雯面對面地交談,一開始,雯雯一直保持沉默,只是偶爾以點頭或搖頭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想法。
漸漸的,雯雯卸下顧慮,斷斷續續地向檢察官說出自己的故事,並不時重複着“我錯了”“很後悔”等字眼。她說,現在只想好好改造,爭取早點出去多讀點書。但只要一提到李宏俊這個名字,她的臉上總會露出複雜的表情。
時間:2006年4月初
“他對我好,我很喜歡他,父母也同意我們結婚。”
李宏俊比雯雯年長一歲,是雯雯的“老公”。去年4月份,雯雯即將中學畢業時,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李宏俊。帥氣、細心的李宏俊很快便吸引了雯雯的注意。不久,兩人正式確立戀愛關係。
兩人的發展十分順利,就連雙方的父母也開始籌備起兩人的婚事。由於兩人均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雙方父母便按照當地習俗,擺了十幾桌酒席,提前爲他們舉行了訂婚宴。訂婚宴之後,雯雯正式“嫁”入李家,跟隨李宏俊回“夫家”居住。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有些出乎意料,因爲“洞房之夜”雯雯沒有“落紅”。李宏俊開始懷疑雯雯並非處女,雯雯也不知道該如何辯白。爭吵幾乎每日上演,從原本的甜言蜜語到口出惡言,李宏俊的巨大轉變讓雯雯不知所措。
雯雯覺得很委屈,又不願意離開李宏俊,她覺得只要能夠彌補自己的不足,爲李宏俊找一個處女,兩人就能回到快樂的從前。當雯雯向李宏俊說出心中想法時,李宏俊什麼也沒說,既沒有答應也沒有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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