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洗染行業協會昨天宣佈,《天津市洗染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即日起正式推行使用,洗染企業和市民可到天津市洗染行業協會領取合同示範文本。
《合同》由正面的《天津市洗染服務憑單》(以下簡稱《憑單》)和背面的《天津市洗染服務合同條款》(以下簡稱《條款》)兩部分內容組成。《憑單》列舉了普通衣物、皮衣的瑕疵以及衣物經洗染後可能產生的不良效果,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條款》主要針對一些容易引起糾紛的環節,包括收衣取衣、保價清洗、洗染質量要求、賠償責任、爭議解決等內容。
《合同》還明確,對於因衣物上的洗滌標識錯誤等原因導致的洗染質量問題,經營者不承擔賠償責任。《憑單》填寫不清楚、不完整而引發的責任由經營者自己承擔。《條款》對高檔衣物的賠償數額做了明確規定,“高檔衣物可要求‘保值精洗(染)支付不超過保值價值5%的’保值精洗(染)費”。《合同》首次規定了經營者的逾期責任,顧客每日可按洗染費用的5%要求經營者支付延時費,顧客也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退還洗染費用。同時,顧客也要按時持取衣憑證取回衣物,逾期30日未取的,經營者自第31日起每日可按洗染費用的5%收取保管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