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支持監督,努力爲監督爭取更大空間;另一方面是打擊監督、欲置監督於死地而後快。這兩種力量正在激烈地博弈,這是我們每個人都能從生活中體驗到的嚴峻的現實。
這些日子,我總想誇讚王茂林和武和平兩位官員。王茂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武和平,公安部新聞發言人。爲什麼誇他們?因爲他們支持監督,努力爲監督爭取空間。或問,這不是很正常的嗎?非也。請看看下面沉重的背景。
去年6月,海口青年張志堅,因在網上轉發揭露當地藥企康力元集團與國家藥監局高官勾結的文章,被逮捕。事後,藥檢局高官受賄案曝光,行賄者名單中正有康力元。
去年7月,河南孟州市武橋村6個農民,因舉報村裏企業的經濟問題,並涉及市裏的官員,被逮捕,罪名是“誹謗”。
去年9月,重慶市彭水縣教委幹部秦中飛以短信對當地政府工作提出批評,遭到逮捕,罪名是“誹謗”。
今年5月,山西稷山縣薛志敬、楊秦玉、南迴榮三名幹部,因寫匿名信舉報該縣縣委書記四個問題,被該縣法院以“誹謗罪”判刑。
今年6月,山東滕州市一位署名“白展堂123”的網民,在新華網將滕州市政府豪華辦公大樓曝光,之後被當地警方拘捕。
這份清單看來還要開下去。
據報道,廈門市將規定廈門網站只許用身份證上的姓名發帖,帖文須先審查。廈門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林聰明介紹說,按照這個辦法,前段時間在網絡上“組織、煽動反對廈門PX項目的人”,就將受到處罰。
7月6日,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王旭明在《中國青年報》發表文章重申他對媒體的教導:“應該說,教育部門在資助貧困生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在一些媒體報道中,看到的卻是熱炒困難學生之貧,熱炒某些企業個人的義舉之大……”
正是在這種大背景下,人們對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中留給新聞監督的空間極爲關注。
而在6月下旬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對該草案進行二審,王茂林作修改情況彙報時說:“信息的發佈和透明是處理突發事件的關鍵,媒體所起的正面作用應該肯定。此外,一審草案中關於‘違反規定’的表述含義不清,有可能成爲某些地方政府限制媒體正常報道突發事件的藉口,不利於媒體對其謊報瞞報展開監督。”答記者問時他說:人民要有知情權,人民的知情權要靠媒體傳播。就以原來規定的“擅自”而論,如果發生了重大突發事件,因主流信息不暢通,沒有召開發佈會,某位記者報道了,這種“擅自”,只會對工作有利。
這是理性的聲音,是以人爲本的聲音。王茂林主張修改法律以支持監督的努力,與上面提到的那些官員相比,高下立判。
在王茂林發表談話的同時,公安部發言人武和平的談話也引起注意。毋庸諱言,加強監督令很多人難過甚至痛苦,身處多種議論交匯點的公安部門對此不乏痛切感受。武和平在6月25日公安部新聞發佈會上,就河北楊樹寬一案發言時,引人注目地高度評價新聞監督。他說:“楊樹寬案從偵查到破獲,媒體給予高度關注,這實際上是輿論界、新聞界朋友們對打黑除惡鬥爭的支持,反映了正義的呼聲。破獲此案,應該肯定媒體的積極作用。”
武和平的發言,使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怪不得鳳凰衛視“有報天天讀”節目連呼武和平“難得、難得”。
一方面是支持監督,努力爲監督爭取更大空間;另一方面是打擊監督、欲置監督於死地而後快。這兩種力量正在激烈地博弈,這是我們每個人都能從生活中體驗到的嚴峻的現實。應該說,王茂林、武和平的立場,並非僅僅表達了個人的“開明”,而是更多地順應了公民權利崛起的趨勢;反映了中國社會爲了遏制腐敗,正在加強民主政治建設,尋求權力制約的有效途徑。這是最值得稱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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