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軍區某海防團一連連長王勇沒有想到,當軍區首長即將來連裏檢查工作時,團領導會讓他回家看望妻子。
4月底,王勇懷孕的妻子洗澡時不小心摔倒,送到醫院後早產。王勇得知後非常着急,但又覺得作爲連長若在軍區首長來檢查工作時離崗很不合適。最後他還是向團裏提出了休假申請。團政委宋瑞倫給予了批准。
宋政委說,過去想回家的幹部往往被看成是不安心工作。“個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部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這種觀念已經銘刻在了那個時代的軍人心中。
除非是結婚、妻子分娩或親屬病重,那個時候的幹部經常幾年也不休假,這不可避免地給軍人和家庭的感情帶來了創傷,甚至導致了一些家庭矛盾。
這種現象最近幾年正在得到改變。中國軍隊越來越注重包括幹部休假在內的各種權利的保障。
根據2004年1月開始執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休假探親規定》,各級首長應當把落實軍官休假、探親制度作爲關心部屬、履行職責的重要內容,每年按照規定安排所屬軍官休假、探親。
據王勇所在部隊的幹事焦黎明介紹,全團幹部在年初都上報了休假計劃,團里根據年度工作進行科學安排,確保每名幹部都能有時間休假。今年以來,團裏8個常委中已經有4人休了假。
對休假權利保障的重視,關鍵在於各級領導和幹部觀念的轉變。近年來,中國軍隊廣泛開展了對胡錦濤主席倡導的科學發展觀的學習。科學發展觀要求樹立以人爲本的理念,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
“對科學發展觀的學習讓我們認識到,只有讓幹部休息好了,他們才能工作好,只有讓他們照顧好了家庭,才能集中精力忙事業。”宋瑞倫說,如今各級領導不再帶頭放棄休假權利,那些積極要求休假的人也不再被另眼相看。
爲了確保幹部休假制度的落實,一些單位還實行了領導責任制。焦黎明說:“我們的上級機關規定,若司令部、政治處、後勤處和裝備處的幹部休假比例達不到一定標準,就要扣部門領導的年終獎勵工資,若各部門領導休不了假,扣團長和政委的獎勵工資。”
對於確實因爲工作關係不能休假或者每年休假未超過7天的幹部,所在單位必須給予經濟補償。“一個兩地分居的正連職幹部每年有40天假期,若他未休,則可以拿到1500元左右的補助。”焦黎明說。
王勇對這些變化的感受頗深。他在安頓好妻兒後,提前2天趕回連隊,迅速投入工作。“將心比心,領導這麼關心我們,我們更得把連隊帶好。”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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