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雲南省玉溪市紅塔區檢察院起訴的被告人王彥平,因患有艾滋病在被法院宣判半年後交付不了執行。對此,紅塔區檢察院以《檢察要情專報》的形式向玉溪市政法委反映情況,提出檢察建議後,引起高度重視。經過協調,近日,紅塔區看守所將艾滋病患者罪犯王彥平送入峨山監獄服刑。
2006年9月14日,紅塔區春和鎮龍池村委會一組農民王彥平持刀實施搶劫,因其血液HIV檢測呈陽性,被公安機關採取監視居住措施。在被監視居住期間的2006年9月30日,王彥平又持注射器威脅他人,再次進行搶劫。後來,此案經紅塔區檢察院批捕、起訴,王彥平被紅塔區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可在交付執行過程中,監獄以王彥平患艾滋病爲由拒絕接受。紅塔區看守所收到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後,依法呈報法院要求對王彥平作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決定。
得知這一情況後,紅塔區檢察院認爲:該罪犯被放回社會,帶來的隱患將不可想像!於是,檢察長楊燕晨責成該院有關人員將此情況寫成了《檢察要情專報》,向上級反映。
這份《檢察要情專報》受到了玉溪市委政法委和紅塔區委領導的高度重視。2007年6月5日,玉溪市委政法委召開了有公安、檢察、法院、監獄等單位相關領導參加的聯席會議,決定採納檢察院的建議,儘快將王彥平交付峨山監獄服刑。近日,紅塔區看守所將王彥平送入峨山監獄服刑。監獄爲其劃定專門區域,並專設醫務室,配備一名醫務人員。
據悉,從王彥平開始,目前已經有6名艾滋病罪犯入監服刑。
據紅塔區檢察院的辦案檢察官介紹,在司法實踐中,由於艾滋病患者犯罪後的關押、監管等工作難度較大,一些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人員犯罪以後,自以爲艾滋病就是其逃避法律制裁的“擋箭牌”。被告人王彥平等最終被交付監獄服刑的事實,警告那些懷有僥倖心理的犯罪分子:想以艾滋病爲“擋箭牌”逃避服刑改造,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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