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磚窯、小煤窯、小礦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違法犯罪的背後是否存在疏於管理、濫用權力、權錢交易等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嚴肅查處非法用工違法犯罪涉及的瀆職侵權犯罪。
通知指出,各級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要充分認識目前正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重大意義,把依法查辦非法用工等嚴重違法犯罪背後的瀆職侵權犯罪作爲當前查辦案件的重點,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在當地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做好打擊瀆職侵權犯罪工作,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社會公平正義。
通知強調,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關係到維護人民羣衆特別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關係到維護國家法制權威,關係到社會穩定與和諧社會建設。各地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要加強與本地黨委及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協調配合,積極參加本地區聯合執法檢查,重點關注司法、行政執法人員對小磚窯、小煤窯、小礦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違法犯罪是否存在疏於管理、濫用權力、權錢交易,使之處於失察和失控狀態的問題;對農村流動人口的管理是否存在失職瀆職的問題;對存在的無證磚窯、煤窯等有沒有及時發現並依法取締,注意從中發現瀆職侵權犯罪的案件線索。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失職瀆職的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要依法查處,嚴厲打擊,決不姑息。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在配合專項行動,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同時,要積極做好犯罪預防工作。針對因小磚窯、小煤窯、小礦山、小作坊等場所存在證照管理混亂、非法用工等引發的違法犯罪問題,要採取多種形式,協助有關部門推進制度建設,探索建立改進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強政府執法部門對農村地區的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提高政府基層組織的公共管理能力,禁絕非法用工等違法犯罪行爲的發生,切實維護農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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