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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3:00,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就“黑磚窯”事件相關案件審理情況舉行新聞發佈會。山西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王建武出席並主持,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冀民通報情況並答記者問。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冀民介紹,發生在臨汾市、運城市等地的“黑磚窯”事件,給受害民工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在國內外造成了不良影響,引起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新聞媒體也充分關注,作了大量報導。司法機關作爲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職能部門,積極參加省裏部署開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黑磚窯’專項行動”,對涉嫌犯罪的窯主、承包經營者和瀆職犯罪的國家公職人員,開展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經過一段時間工作,有關涉“黑磚窯”案件12起41人先後起訴其到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襄汾縣、鄉寧縣、洪洞縣、芮城縣、臨猗縣、新絳縣和永濟市人民法院。其中7案29人已審理完畢,於今天下午作出了一審判決並公開宣判。另5起案件還在審理中,將於近期宣判。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涉嫌“黑磚窯”案件高度重視,多次組織研究案件的審理工作,成立了審理涉“黑磚窯”專項案件領導組,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要本着認真負責依法從嚴審理和關注民生、重視人權的原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認真審理好案件。爲加強對下級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省高院就具體審判工作發出了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受理案件後要依法快審快判,在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基礎上,依法嚴懲犯罪分子;各級法院主要領導和分管刑事審判工作的領導近期內要集中精力,以對人民羣衆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和工作責任心,抓好此類案件的審理和判決。受理案件的各級法院按照要求認真審查案件事實,覈實證據,與相關部門通力合作,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公開開庭審理了全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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