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陝西省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陝西高速公路開發公司原總經理張永福最近因受賄420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2004年6月至2006年4月,在陝西高速公路開發公司與海珊房地產開發公司、陝西澳萊公司、西安凱邦公司、西部開發公司合作,開展西安圖蘭朵城市花園項目工程、高速大廈辦公室裝修工程、高速大廈營銷和策劃工作及對外支付工程款過程中,張永福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利益,先後多次收受賄賂,摺合人民幣共計420萬元。
2007年5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張永福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