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頒佈後,昨(18日)日,記者從省紀委獲悉,截至6月29日,全省150.8萬名黨員幹部進行了對照檢查,21名黨員幹部主動上繳財物摺合人民幣773.53萬元。
最近,省紀委先後下發了《關於加大對照檢查力度有針對性地做好查糾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加大案件線索排查力度。
一是對當前已掌握的信訪舉報線索進行認真梳理,發現涉嫌違反《規定》所列禁止行爲的線索,及早給相關人員打招呼提醒,督促其認真對照檢查;二是對正在或已列入初核計劃的案件線索,組織人員抓緊覈實,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個別談話,爭取其主動說清問題;三是對正在立案調查的對象以及其他涉案人員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動員其主動交待違規問題,爭取從寬處理;四是對去年以來的信訪舉報件進行清理,發現被舉報人涉嫌《規定》所列禁止行爲的,採取函詢、談話等方式,要求其在規定時限內作出書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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