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天津 | 民生 | 廣電 | 津抖雲 | 微視 | 讀圖 | 文娛 | 體育 | 圖事 | 理論 | 志願 | 專題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舉報
教育 | 健康 | 財經 | 地產 | 天津通 | 旅游 | 時尚 | 購物 | 汽車 | IT | 親子 | 會計 | 訪談 | 場景秀 | 發布系統

"津雲"客戶端
  您當前的位置 :北方網 > 新聞中心 > 國內 > 各地縱覽 正文
關鍵詞:
 
最新新聞排行
· 天津全力做好防汛備汛工作 5月底前6處易積水點改造將全部完成
· 加大對高端創業人纔獎勵 市人社局為天開園人纔配套『一攬子』服務舉措
· 13國外長致信以色列:不要對拉法發動全面攻勢
· 2024年京津冀少年兒童智能博覽會開幕
· 中國國防部:福建艦將按既定計劃展開後續試驗
· 尋訪新質生產力|儲能電池『變形記』
· 天津推出6項行動23項重點工作189條具體措施 優化營商環境 鼓勵敢闖敢試
· 超過1700家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科技企業入駐 沃土如膏天開園 打造雙創『夢工廠』
· 俄羅斯聖彼得堡市一軍校17日發生爆炸致7人受傷
· 2024天津音樂節開幕 交響音詩《千裡江山》震撼奏響
 

國務院頒佈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管條例(全文)

http://www.enorth.com.cn  2007-07-19 17:26
 

 

  中國政府網今天公佈了《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該《條例》已經於2007年7月4日國務院第18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爲條例全文: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的監督管理,保證民用核設施的安全運行,預防核事故,保障工作人員和公衆的健康,保護環境,促進核能事業的順利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民用核安全設備,是指在民用核設施中使用的執行核安全功能的設備,包括核安全機械設備和核安全電氣設備。

  民用核安全設備目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併發布。

  第三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適用本條例。

  民用核安全設備運離民用核設施現場進行的維修活動,適用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活動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對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工作。

  第五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責任制度,加強質量管理,並對其所從事的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承擔全面責任。

  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對在役的民用核安全設備進行檢查、試驗、檢驗和維修,並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的使用和運行安全承擔全面責任。

  第六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

  國家鼓勵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的科學技術研究,提高安全水平。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爲,有權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舉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接到舉報,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併爲舉報人保密。

  第二章標準

  第八條民用核安全設備標準是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的技術依據。

  第九條國家建立健全民用核安全設備標準體系。制定民用核安全設備標準,應當充分考慮民用核安全設備的技術發展和使用要求,結合我國的工業基礎和技術水平,做到安全可靠、技術成熟、經濟合理。

  民用核安全設備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

  第十條涉及核安全基本原則和技術要求的民用核安全設備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組織擬定,由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聯合發佈;其他的民用核安全設備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擬定,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認可,由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發佈。

  民用核安全設備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擬定,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認可,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發佈,並報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

  制定民用核安全設備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應當充分聽取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意見。

  第十一條尚未制定相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應當採用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認可的標準。

  第三章許可

  第十二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領取許可證。

  第十三條申請領取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或者無損檢驗許可證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擬從事活動相關或者相近的工作業績,並且滿5年以上;

  (三)有與擬從事活動相適應的、經考覈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焊接和無損檢驗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有與擬從事活動相適應的工作場所、設施和裝備;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以及符合核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質量保證大綱。

  申請領取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證或者安裝許可證的單位,還應當製作有代表性的模擬件。

  第十四條申請領取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或者無損檢驗許可證的單位,應當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第十五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對符合條件的頒發許可證,予以公告;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

  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在審查過程中,應當組織專家進行技術評審,並徵求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意見。技術評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十六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許可證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單位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二)准予從事的活動種類和範圍;

  (三)有效期限;

  (四)發證機關、發證日期和證書編號。

  第十七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變更單位名稱、地址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工商登記之日起20日內,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申請辦理許可證變更手續。

  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變更許可證規定的活動種類或者範圍的,應當按照原申請程序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重新申請領取許可證。

  第十八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許可證有效期爲5年。

  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需要繼續從事相關活動的,應當於許可證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提出延續申請。

  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爲準予延續。

  第十九條禁止無許可證擅自從事或者不按照許可證規定的活動種類和範圍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

  禁止委託未取得相應許可證的單位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

  禁止僞造、變造、轉讓許可證。

  第四章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

  第二十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應當提高核安全意識,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確保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質量和可靠性。

  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對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進行質量管理和過程控制,做好監造和驗收工作。

  第二十一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應當根據其質量保證大綱和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的要求,在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開始前編制項目質量保證分大綱,並經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審查同意。

  第二十二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活動開始30日前,將下列文件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一)項目設計質量保證分大綱和程序清單;

  (二)設計內容和設計進度計劃;

  (三)設計遵循的標準和規範目錄清單,設計中使用的計算機軟件清單;

  (四)設計驗證活動清單。

  第二十三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安裝單位,應當在製造、安裝活動開始30日前,將下列文件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一)項目製造、安裝質量保證分大綱和程序清單;

  (二)製造、安裝技術規格書;

  (三)分包項目清單;

  (四)製造、安裝質量計劃。

  第二十四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不得將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確定的關鍵工藝環節分包給其他單位。

  第二十五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安裝、無損檢驗單位和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聘用取得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和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證書的人員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焊接和無損檢驗活動。

  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覈准頒發資格證書。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的規定統一組織考覈,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覈准,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頒發資格證書。

  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和無損檢驗人員在民用核安全設備焊接和無損檢驗活動中,應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單位應當客觀、準確地出具無損檢驗結果報告。無損檢驗結果報告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無損檢驗人員簽字方爲有效。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單位和無損檢驗人員對無損檢驗結果報告負責。

  第二十七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單位應當對其設計進行設計驗證。設計驗證由未參與原設計的專業人員進行。

  設計驗證可以採用設計評審、鑑定試驗或者不同於設計中使用的計算方法的其他計算方法等形式。

  第二十八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安裝單位應當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製造、安裝質量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交付驗收。

  第二十九條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對民用核安全設備質量進行驗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驗收通過:

  (一)不能按照質量保證要求證明質量受控的;

  (二)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未處理完畢的。

  第三十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應當對本單位所從事的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進行年度評估,並於每年4月1日前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提交上一年度的評估報告。

  評估報告應當包括本單位工作場所、設施、裝備和人員等變動情況,質量保證體系實施情況,重大質量問題處理情況以及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和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實情況等內容。

  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對本單位在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中出現的重大質量問題,應當立即採取處理措施,並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第五章進出口

  第三十一條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民用核設施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的境外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核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二)已取得所在國核安全監管部門規定的相應資質;

  (三)使用的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技術是成熟的或者經過驗證的;

  (四)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用核安全設備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認可的標準。

  第三十二條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民用核設施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的境外單位,應當事先到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將境外單位註冊登記情況抄送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註冊登記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檢驗機構應當依法對進口的民用核安全設備進行安全檢驗。

  進口的民用核安全設備在安全檢驗合格後,由出入境檢驗機構進行商品檢驗。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對境外單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民用核設施進行的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核安全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在對外貿易合同中約定有關民用核安全設備監造、裝運前檢驗和監裝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十六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的出口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七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對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分爲例行檢查和非例行檢查。

  第三十八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在進行監督檢查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向被檢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瞭解情況;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進行現場調查或者覈查;

  (三)查閱、複製相關文件、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交有關情況說明或者後續處理報告;

  (五)對有證據表明可能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的民用核安全設備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暫時封存。

  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資料,不得拒絕和阻礙。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在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對檢查的內容、發現的問題以及處理情況作出記錄,並由監督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簽字確認。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拒絕簽字的,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第四十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檢查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併爲被檢查單位保守技術祕密和業務祕密。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檢查人員不得濫用職權侵犯企業的合法權益,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財物。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民用核安全設備經營活動。

  第四十一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發現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情形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

  第四十二條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業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的管理,督促本行業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核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檢查人員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照本條例規定頒發許可證的;

  (二)發現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爲不予查處,或者接到舉報後不依法處理的;

  (三)濫用職權侵犯企業的合法權益,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財物的;

  (四)從事或者參與民用核安全設備經營活動的;

  (五)在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工作中有其他違法行爲的。

  第四十四條無許可證擅自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不按照許可證規定的活動種類和範圍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變更單位名稱、地址或者法定代表人,未依法辦理許可證變更手續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第四十七條單位僞造、變造、轉讓許可證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收繳僞造、變造的許可證或者吊銷許可證,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未按照民用核安全設備標準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限期改正,禁止使用相關設計、設備,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九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委託未取得相應許可證的單位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的;

  (二)聘用未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人員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焊接和無損檢驗活動的;

  (三)將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確定的關鍵工藝環節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第五十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對本單位在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中出現的重大質量問題,未按照規定採取處理措施並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報告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停止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一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停止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項目質量保證分大綱並經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審查同意的;

  (二)在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和安裝活動開始前,未按照規定將有關文件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備案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年度評估並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提交評估報告的。

  第五十二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單位出具虛假無損檢驗結果報告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吊銷許可證;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嚴重焊接質量問題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吊銷其資格證書。

  第五十四條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導致無損檢驗結果報告嚴重錯誤的,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吊銷其資格證書,或者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並提請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吊銷其資格證書。

  第五十五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設計驗證,或者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安裝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質量檢驗以及經檢驗不合格即交付驗收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吊銷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六條民用核設施營運單位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銷其核設施建造許可證或者核設施運行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委託未取得相應許可證的單位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的;

  (二)對不能按照質量保證要求證明質量受控,或者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未處理完畢的民用核安全設備予以驗收通過的。

  第五十七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被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經整改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八條拒絕或者阻礙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監督檢查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被依法吊銷許可證的單位,自吊銷許可證之日起1年內不得重新申請領取許可證。

  第八章附 則

  第六十條申請領取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或者無損檢驗許可證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技術評審的費用。

  第六十一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核安全機械設備,包括執行核安全功能的壓力容器、鋼製安全殼(鋼襯裏)、儲罐、熱交換器、泵、風機和壓縮機、閥門、閘門、管道(含熱交換器傳熱管)和管配件、膨脹節、波紋管、法蘭、堆內構件、控制棒驅動機構、支承件、機械貫穿件以及上述設備的鑄鍛件等。

  (二)核安全電氣設備,包括執行核安全功能的傳感器(包括探測器和變送器)、電纜、機櫃(包括機箱和機架)、控制檯屏、顯示儀表、應急柴油發電機組、蓄電池(組)、電動機、閥門驅動裝置、電氣貫穿件等。

  第六十二條本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稿源 中新網 編輯 馬欣
呢稱: 輸入答案:
 精彩熱圖
嵌入-變動
 北方網精彩內容推薦
·財經頻道 ·體育頻道
新股申購:山東如意(002193) 武漢凡谷(002194)
新股中籤:中國中鐵首發A股網上發行中籤結果
張道達:老法師看盤 等待決定性一刻(11月26日)
天津新20項重大工業項目陸續啓動 總投資1088億
天津福利彩票雙色球全國開獎公告第2007138期
續談雅帥 歐洲選外援 泰達加速新賽季準備工作
盧彥何楊吳澤上榜 泰達一線隊掛牌名單增至七人
易建聯"撿"1個籃板保證勝小牛 贏回小K教練信任
火箭狂勝掘金止住連敗 姚麥發威祕訣賽前"密談"
世預賽20強抽籤揭曉 中國不幸進入“死亡之組”
·科技頻道 ·娛樂頻道
考古專家“破獲”7000年前少女遇害案
“中國第一幅月圖”完美亮相(圖)
月球“玉照”將公佈 中國航天測控獲四大突破
受詛咒寶石在英國展出 歷任主人連遭噩運(圖)
科學家揭開雄性進化更快之謎:遺傳方式簡單
蔡少芬陳法蓉買傢俱築愛巢 斷背戀情曝光(組圖)
《南京!南京!》劇照曝光 女主角秦嵐自嘆賠錢
小S再產一女 小Lily像極了小S小時候
亂彈《色,戒》——無人不冤 無情不孽
小S生完嘴饞 黑人范瑋琪帶甜甜圈探望(圖)
關閉窗口
 
無標題文檔
天津民生資訊
天氣交通 天津福彩 每月影訊 二手市場
空氣質量 天津股票 廣播節目 二手房源
失物招領 股市大擂臺 天視節目 每日房價
熱點專題
北京奧運聖火傳遞和諧之旅 迎奧運 講文明 樹新風
解放思想 乾事創業 科學發展 同在一方熱土 共建美好家園
2008天津夏季達沃斯論壇 《今日股市觀察》視頻
北方網網絡相聲頻道在線收聽 2008高考招生簡章 復習衝刺
天津自然博物館館藏精品展示 2008年天津中考問題解答
帶你了解08春夏服飾流行趨勢 完美塑身 舞動肚皮舞(視頻)
C-NCAP碰撞試驗—雪佛蘭景程 特殊時期善待自己 孕期檢查
熱點新聞排行 財經 體育 娛樂 汽車 IT 時尚 健康 教育

Copyright (C) 2000-2021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