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玉萍於2002年與丈夫周正毅,以上海地產的股票作抵押,向中銀香港借貸。中銀要求上海地產的股價不能低於5毫8仙,否則毛玉萍和周正毅就要繳納差價。毛玉萍指示兩名私人助理買賣上海地產股份,企圖託市,被證監會調查,毛指示兩人作假證供。
毛玉萍被裁定,兩項牽涉造市的串謀詐騙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名成立,她服刑一年後,於去年11月,上訴庭撤銷她造市罪,但串謀詐騙罪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就維持原判,監禁刑期不變,她仍然要服刑4年10個月,現已服刑1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