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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保衛農村房
王海燕生在五一村長在五一村。五一村附近的高橋市場是享譽中南地區的綜合性大市場,各地客商絡繹不絕。隨著城市化的快速推進,五一村土地價格飛漲,和市區迅速接軌。
城區人民路在1988年進行拓寬改造,王海燕的家在人民路36號,屬拆遷對象。按當時政策,他家在高橋街道五一村劃撥土地自建了一棟三層安置房,共18間房屋,2套衛生間,3間中廳。
王海燕作為這個城市第一批大學生公務員在區政府工作,身份也早已農轉非。當時王海燕的弟弟在部隊服役,沒有經濟基礎,而樓房主要靠王海燕和父母出資建造。
之後,全家協商約定王海燕擁有該樓房50%的產權,他弟弟一家與父母佔有50%的份額即190m2,且已實際分割使用,全家無異議。他認為不管他的戶口在哪,只要對他家進行拆遷,就應該進行補償和安置。他的看法得不到村裡的認同,『這房子和他無關』。
五一村拆遷辦副主任巢解斌介紹,近幾年,五一村將大部分土地賣給了江浙房地產老板,只留下六組的土地用來建設村民安置房。王海燕身為國家乾部,很早以前就在區政府分配了福利房,他是城市戶口,不能享受村裡的福利,不能對他家進行安置。
在五一村綜治辦主任李傑眼裡,王海燕是一名不折不扣的釘子戶。他和巢解斌等人先後二十多次上門做王海燕一家的工作,但王海燕的父母和弟弟說他們當不了家,要王海燕做主。
拆遷前一周,弟弟王海鷗深夜在家門口被守候已久的幾個外地人暴打一頓,內向的王海鷗選擇了忍氣吞聲,『說了也沒啥用』。相形之下,見多識廣又『吃皇糧』的大兒子王海燕成了護衛全家人利益的希望。
市民王海燕義無反顧地捍衛起自家在農村的房子。自2005年底村裡口頭通知開始拆遷以來,王海燕親自出面與村裡協商過三次。
第一次協商,五一村以王海燕系城市戶口不能安置也不能補償,只承認其母鄧意明一人的本村戶口,認為該戶不屬自拆自建的對象,只能給以面換面的安置。
第二次協商時,村裡同意他父母和弟弟一家按農村自拆自建政策安置,按照小戶標准(佔地72m2),但是他父母要求按大戶標准(4人以上佔地90m2)。
按照村裡的政策,王海燕的弟媳因為『落戶村裡不知道』,所以即便戶口薄上顯示其為本村戶口也不能算,其子自然也不能算;原在鐵路局供職的父親王先池退休時讓小兒子王海鷗頂職,戶口從鐵路上遷回本村,王海鷗的戶口則從本村遷到鐵路,但村裡同樣不認王先池的戶口,因為這些政策他們家只能分到小戶型的安置房,王海燕對這些鄉規民約覺得不可理喻,『到底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派出所戶口薄中的登記為准,還是以村裡的土政策為准。』
巢解斌和李傑表示,村裡根據拆遷方案,並結合王海燕家的實際情況,決定給他家安置一個小戶。但王海燕要求補償一個大戶,再分配一套以面換面的安置房給他,村裡一直沒有同意。
應王海燕要求,村支書汪玉其親自與他進行第三次協商。但汪玉其否決了第二次關於對王海燕進行安置的初步方案。王海燕回憶,當時汪玉其告訴他:『我說了纔算數,其他人表態不算。』
三次協商,氣氛平和,並無任何激烈衝突,但皆無果而終。見慣拆遷大場面的王海燕既不適應鄉規民約的處理方式,更無法忍受對方的隨意解釋。
在此期間,王海燕要求出示項目拆遷的批准文件、市國土局核發的拆遷許可證,但村乾部都支吾應付。他至今未能看到。
本報記者在五一村辦公室見到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地施工許可證》等證件,但沒有拆遷許可證。
巢解斌表示五一村至今沒有辦理拆遷許可證,因為農村裡都是自拆自建房屋,但市政府通過了村民安置房的規劃。
村乾部認為,農村自拆自建的安置一向都是按照這種方式進行,並不需要拆遷許可證。較真的王海燕堅決不同意漠視公民財產所有權的鄉規民約式的拆遷安置方案,雙方陷入僵局。南方周末
拆遷背後的博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五一村拆遷辦副主任巢解斌告訴本報記者,拆完房子以後,村乾部和拆遷人員一起退場,他走遲了一步,被王海燕掐住脖子綁架到小車上,並進行毆打。
王海燕承認當時緊拉巢解斌的衣領,言語亦非常激動,但對毆打一事予以否認。他說拆屋隊伍開始撤離時,他一把扭住了正欲溜走的現場指揮巢解斌,『你昨天通知村裡拆遷戶今天開會,為什麼現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就進行強拆?』
巢解斌支吾道:『這事要問汪書記。』在場的兩位警員指著王家人和巢解斌說,『你們把汪書記找來,我們在派出所等。』隨即開車而去。
但汪玉其的手機始終關機,於是王家4人與巢解斌一同開車去汪家、村委會以及汪玉其喜歡去的幾家麻將館,歷時約40分鍾,遍尋無著。『這時間正是後來警方指控王家四人非法拘禁、毆打村乾部的時間段。』
五一村綜治辦主任李傑對本報記者回憶說,他們與當時在車上的巢解斌通話時,聽到巢解斌被人打得叫救命的聲音,並當即報警。王海燕要求要見到汪玉其纔放人。
中午1點多,汪玉其帶領李傑等村乾部和一名戶籍警來到王家的臨時租住屋,隨後與王家人發生了衝突。高橋派出所副所長李金海隨後趕來,將王家老兩口帶到派出所問話。下午2點多,3輛警車鳴著警笛又將王氏兄弟倆帶走,警察口頭宣布的理由是:涉黑綁架毆打。拘留證是到派出所後補開的,拘留原因:非法拘禁,毆打他人。
王海鷗被關進拘留室,其餘三人則由五一村治安隊員分別隔離看管。70歲的鄧意明由於長時間驚嚇,在派出所值班室虛脫倒地。
王海燕回憶,第一次訊問筆錄中,他指出派出所行政不作為,並且濫用權力,要求派出所立案偵查違法拆房案件。對方表示,『我們只管你非法綁架並毆打巢解斌的事。』
街道辦事處工委書記張毅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拆遷一事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考慮到王海燕本人是另一個區的中層乾部,街道方面高度重視,希望能夠及時妥善解決。
直到凌晨3點,副所長李金海來到拘留室告訴王海燕,街道領導和分局領導想和他協商處理今天的事,希望不要把事情搞大了。王海燕被帶至所長室,街道辦事處工委書記、主任、政法書記三人在場。
王海燕說張毅等人端茶遞煙,好言相勸:『今天的事是不愉快的也是難免的。村裡拆房肯定是違法的,街道沒有參與,但對此是默認的。要加快建設,先拆房是好辦法,你這個指揮長應該是知道。給我一個機會,本人願意親自牽頭處理好你家的拆遷補償問題。』
談話後,王海燕被放,之前家裡其他人也先後被放回家。王海燕堅持在筆錄中簽上『受害人王海燕』的字樣,『他們可能沒見過我這麼牛的被拘留人。』他說。
派出所所長劉一斌告訴到訪的南方周末記者,王海燕涉嫌毆打他人一事,並沒有不了了之,只是暫時擱置。7月16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巢解斌的眼睛瘀青依舊,他已寫了控訴材料,稱現在這個事件的性質已經不同了,涉及到國家公務員綁架毆打村乾部。而王海燕稱,那可能是巢解斌自己開車門時碰的。
派出所警告王海燕不要硬挺,因為警察的證言是最直接的證據,有兩個警察可以證明王海燕在拆遷現場打了巢解斌。劉一斌對本報記者說確有兩名民警看到王海燕打人,但劉所長並沒解釋為何警察在看到王海燕毆打巢解斌後,還能眼睜睜地讓巢解斌上王海燕的車離去。
誰動了我家的房子?
張毅表示,王海燕可以維權,也可以由街道出面協調解決。街道肯定有責任,畢竟是在街道管轄范圍發生的事情,我們一定積極主動處理。
正當倔強的王海燕選擇維權時,他突然面臨一個匪夷所思的難題:究竟是誰動了他家的房子?
而五一村拆遷辦副主任巢解斌和綜治辦李傑對本報記者表示,強拆王家房屋是村民的自發行為,村裡並不知情,更沒有參與。
汪玉其和巢解斌稱村民在強拆王家房屋之前,就聯名給村裡打了報告,要求強制拆除王家房屋。王海燕所說現場的『湖北幫』成員,也是子虛烏有,頂多是現場圍觀的群眾。
巢解斌訴苦說,王海燕拒不搬遷,這棟村民安置房建設項目無法開工,被拆遷的十幾戶村民只能長期在外租房,房租對他們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他們反映強烈,要求村裡給一個說法,村乾部壓力很大。
李傑說,7日上午9點他們正在村委會組織這部分主張強拆的村民開協調會,但人沒有來齊。9點28分他接到村民電話,說有村民在強拆王家的房屋。由於擔心出現打架斗毆等安全事故,他們立即帶領綜治辦隊員趕到現場,但房屋已經被拆了一半。看著村民群情激憤,他們不好制止村民的行為。
張毅亦表示,拆遷是這部分六組群眾產生公憤後不可取的一種方式。
本報記者找到承認自發拆除王家房子的六組12戶村民,他們表示自發強拆是他們『沒有辦法的辦法』。同時也表示這得到了村乾部的支持,『村乾部在得知我們拆除王家舊房時,能夠及時支持我們村民,我們村民萬分感謝。』
這些村民的安置房用地正是王家的宅基地,由於王家長期拒絕搬遷,他們遲遲不能入住安置房。五一村已經沒有土地務農,村民們將生活的希望寄托在安置房建起來後將多餘用房出租。可是,他們的房子早在2005年7月就被拆了,在外過渡的兩年時間裡,不但沒有出租收入,反而要倒貼幾百元租房,村裡補貼的過渡費早已入不敷出。
六組組長宋金文說,我們12戶人家商量了好多回,5日上午作出了這個決定,大家一起湊了3000元,請機器來挖,村乾部之前並不知道。村民們知道可能要為此付法律責任,但他們還是願意這麼做。
張毅說,王家拒絕安置實際影響多戶六組村民,再加上管網也要從他家地下過,實際影響一百多戶村民。
王海燕認為情況被誇大了。並且當時他在拆遷現場沒看到六組的村民和自己的家人發生衝突,但是現在他們卻站出來自稱是他們自發拆遷的,『這明顯是村裡的擋箭牌』。
在這樣一種邏輯下,王海燕維護自己權益的行為被視作影響了多數人的利益,這讓王海燕感到很委屈:我也不想他們不能住進安置房,我父母和弟弟一家至今也是租房子住,按照『先安置後拆遷』的原則,這不是我的責任。更不能因此就非法拆遷我的房子。
派出所為何不制止拆遷行為?劉一斌說,這是考慮到拆遷安置是個復雜的糾紛,不是所有違反治安處罰法的行為我們都要處理。有的是以教育為主。『村乾部在那裡(拆遷現場),綜治辦也在那裡,村民在那裡拆,你說是誰組織的?實際還是村裡組織的。』劉一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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