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國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現象,想必老外有所耳聞,而且有些還領教過,對此,他們一個習慣性的動作就是兩手一攤作搖頭狀。不過,終於有老外看不過眼按捺不住站了出來,疏導起混亂的交通。時間:7月25日下午5時;地點:深圳寶安區一個路口;原因:行人搶行,車輛逆行,交通爲之堵塞;舉措:路過的5名老外下車,站在路口打着手勢指揮交通;效果:半小時後,車流開始緩緩流動;新聞來源:《南方都市報》。
不知讀者諸君讀過這條新聞作何感想,是爲某些國人的陋習再次感到臉紅,還是見怪不怪見慣不驚?是對老外的認真勁兒不以爲然,還是質問此時交警在哪裏?而我想問的是,爲什麼挺身而出的是老外,而不是某一個國人?而如果換作國人志願疏導交通,會不會還如老外那般靈光,或者乾脆說,還買不買這人的賬?
我不揣冒昧,索性替你們回答了吧。在我看來,某些國人甚至是大部分國人,想都沒想過肯爲這事出頭,或許,有少部分國人想到了出頭卻礙於某種壓力退縮了。什麼壓力呢?他人的冷嘲熱諷,他人的麻木甚至故意不配合,也許都是有的吧。嗬,哪來的大個鴨梨,怎麼就顯擺上了你?那麼,何以老外肯出頭而且一出頭就靈了呢?我想,首先是人家老外沒咱想得那麼複雜,而且覺得事關自己,主觀爲自己,客觀爲公益,那一句廣告詞怎麼說來着——大家好纔是真的好!再者,老外畢竟不是國人,許多人可能是出於震驚也可能是出於新鮮好玩,就那麼聽着老外招呼了。這當然扯不上迷信老外或者崇洋媚外什麼的。何以見得?因爲我敢說,若是那些老外被聘爲交通協管員天天站那疏導交通,時間長了,也會失靈的。
還是回到爲什麼挺身而出的是老外,而不是某一個國人。這不得不說是緣於國人的公共資源、公共設施主人翁意識的缺乏,公共管理參與意識的淡薄。老外實在看不過眼成了交通疏導的志願者,這讓我們又想到了國內某些志願者組織的不成熟不景氣不規範。是的,我們也時常看到一些志願者組織和個人走向馬路,走向社區,但我們卻很少看到這些組織和個人的連貫性,也很少看到志願者組織一呼百應的示範效應,偶爾有這樣的堅持服務社會理念不動搖的組織出現,我們將它看作了新聞!
而在另一方面,某些國人又對公共資源、公共設施表現出了超強的“主人翁意識”。君不見,很多的公共資源被哄搶被掠奪,很多的公共設施一照面,就被肆意踐踏被破壞。在這些人的眼中,廣場上的燈泡,馬路上的井蓋,公園的坐椅,統統得而壞之,偷而賣之,搬而私用之。在這個時候,公共資源、公共設施成了不拿白不拿的私貨了。這種得而居之,佔而享之的觀念倒是活脫脫展現了“主人翁意識”。沒有具體的統計數字,但這種對公共資源、公共設施、公共管理的權利人人有份,責任幾近於無的觀念,留藏在心窩窩的,會是一小撮嗎?
發生在深圳的老外志願疏導交通的新聞,會感動、觸痛進而激發出我們應有的主人翁熱忱嗎?目擊老外義舉的一位先生表示“我覺得很羞愧”,但願這成爲我們的共識。有道是“知恥近乎勇”,願與諸位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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