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田玉珏):7月28日,天津市貫徹落實《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新聞發佈會在利順德大飯店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天津將開展14項工作和6項保障措施,加強對水生生物資源的養護,爭取到2010年,實現控制近海捕撈強度、縮減產量,穩定和完善海洋伏季休漁制度,每年增殖重要水生生物苗種數量4億尾左右、底播增殖苗種10億粒以上等目標。
據悉,天津水產部門將開展的14項工作主要是:
1、嚴格控制捕撈能力的增長,規範捕撈行爲。
2、加強水產資源恢復增殖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
3、加大水生生物生態結構調整和重要水生生物資源增殖力度。
4、加強自然保護區的建設,保護和恢復沿海溼地生態系統。
5、加大對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建立健全瀕危水生野生動植物拯救及外來物種監管機制。
6、加強水域使用管理和監督,爲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提供空間。
7、建立基礎資料數據庫,制訂應急措施。
8、建立和完善水生生物資源監測、水生生物檢驗檢疫、水域生態環境監測、水生生物種質鑑定等體系。充分發揮引育種中心的作用,加強外來水生生物物種管理,保證水生生物種質安全和質量,使外來水生生物物種危害得到有效監控。
9、開展水生生物及水域生態修復技術等基礎研究。
10、建立漁民轉產服務體系和漁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轉產專業的漁民得到妥善安置、生產生活困難的漁民得到救助。
11、重點對港口、船舶、海上石油開採等對水生生物產生不利影響的單位加強執法監管。
12、加強水庫、河道等水域的生態治理。
13、減輕面源污染,防止影響周邊水域生態環境。
14、推動養殖方式轉變,加強養殖水域的監督和管理。推廣生態養殖模式,制訂生態養殖規劃,健全養殖環境技術規範,實施“測水養殖”,加強養殖環境監督管理。
6項保障措施主要是:
1、加強對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
2、加大對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的資金投入。
3、加強對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工作的宣傳教育。
4、市漁業主管部門要建立與市環保局、市林業局、市海洋局等部門制訂的規劃、計劃、項目相銜接的機制,做好項目的關聯性分析,組織專門力量爲全市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評估。
5、強化依法行政和執法管理。
6、加大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方面的科研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基礎科學研究,通過科技創新突破水域生態修復和生態治污等一些技術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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