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央發出《關於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審查情況和處理決定的通報》(簡稱《通報》)後,交通部黨組立即組織傳達學習。部黨組書記李盛霖和其他黨組成員一致表示,堅決擁護中央對陳良宇的處理決定,堅決貫徹落實《通報》中提出的各項要求。
一是要求交通系統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領會《通報》精神,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深刻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鉅性,認真吸取陳良宇嚴重違紀案件的教訓,結合交通實際,查問題、堵漏洞,大力推進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堅持開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大力倡導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四是進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深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重點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制度建設。
五是加強對權力運行重點環節的監督,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嚴格執行“四個不準”(不準利用職權打招呼、寫條子,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物資設備、材料採購等市場經濟活動;不準接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準利用職權違規參與或干預企業事業單位經營活動;不準配偶、子女、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幹部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發現有犯錯誤的苗頭時,儘早提醒、嚴肅批評、責令改正。
六是進一步加大對腐敗行爲的懲治力度,深入研究掌握違法違紀案件發生的規律,始終保持對腐敗行爲的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懲處一起,決不姑息,爲交通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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