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8時30分左右,河南省三門峽市陝縣支建礦業有限公司支建煤礦(原河南省陝縣支建煤礦)東風井,因河牀水通過採空區涌入井下,造成22採區70人被困。
看到這裏,誰都能知道,這又是一場人命礦難,悲劇就會接踵而來,又有很多家庭的幸福將跌進萬丈深淵……
報道還說“接到事故報告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研究,並對事故的搶救工作提出了意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李毅中、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趙鐵錘率有關人員已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搶險救援。目前,救援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
支建礦業有限公司支建煤礦屬國有地方煤礦,1958年建礦,爲生產礦井,年設計生產能力21萬噸,實際生產能力30萬噸,屬低瓦斯礦井。這次事故是因河牀水通過採空區涌入井下造成,透水量3000立方米。
對此,當地政府更是高度重視了。“接到事故報告後,河南省高度重視,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已趕赴事故現場,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煤炭工業局、三門峽市等相關單位負責人也到現場指揮搶險。”
我也想問問那些天天說着安全第一的高官們,你們天天講的安全只是像賣大力丸的只是練練嘴頭上的工夫嗎?搶險的前提爲什麼不是事先防範?爲什麼事故都是出了之後才高度重視?中國有個成語叫“亡羊補牢”,現在我看羊亡了,就白亡了,因爲羊很多,不在乎幾個或者幾十個;再說,根本就沒想到補牢,或者是做出補牢的樣子。比如說天天檢查混個吃喝,然後羊照樣亡,亡羊之後的重視依然是高度的。
我對這種新聞,一點也沒了驚訝,我在痛恨我自己麻木的同時,竟然有了一腔按捺不住的憤怒。我不是指責他們高度重視有什麼不對,而是對這種事後的重視,成爲一種事故報道的常態,每每事故發生,對事故本身儘量地淡化,無一例外地把重點放到後面的高度重視上。這種報道的常態,折射出事故頻繁發生導致對事故“重視”的一種常態。然而,重視程度再高,也讓人有一種假惺惺的感覺。我斗膽發問:難道這些官員每天的工作就是厚着臉皮往返於各個事故現場嗎?礦難連續不短地發生,這些往返於事故現場的官員哪個人引咎辭職了?在分享既得利益時高叫要與國際接軌,在事故處理承擔責任時爲何不與國際接軌?難道這也是中國特色?
我還想問:一個年設計生產能力只有21萬噸,實際生產能力卻能達到30萬噸的國有礦井,超負荷地進行生產,是不是在拿礦工的命搞創收?以人爲本的精神又體現在那裏?再則,礦產資源是不可再生的,爲什麼這麼着急把資源採盡挖絕?難道不想爲我們的子孫後代留點什麼?現在國外都是合理開採、合理維護,難道我們這些官員就不懂?
爲什麼又發生這樣的悲劇?煤礦安全要嚴抓,爲什麼非要等到出了事故纔來重視?這種重視與生命相比是不是太輕了?哪怕這種重視是高度的。如果老闆不注重安全,那麼給他賣命的人的安全只得聽天命了。照這樣下去,事故仍會繼續、各種礦難還會源源不斷地發生!我國也制定過不少安全設施方面的強制性規定,然而是否按規定辦了,誰來負責檢查?
有很多單位對安全工作是“安全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礦難,這樣的事已經讓社會麻木。爲什麼就不給行政不做爲或瀆職的官員嚴懲?每次事後上級追查也只是殺雞給猴看,殊不知,咱們國度裏的猴已經歷練得和人一樣了,根本不怕殺雞,或者在你殺雞的時候,他們還會在一旁拍手稱讚說“殺得對”,然後照樣做不是人做的“猴”事。
我非常贊同李毅中的“須重典治亂”的觀點。然而李毅中的話也成了老生常談了。前年也是這樣講,去年是這樣講,到底明年他還能不能繼續這樣講?我還想問一句:政府部門的官員能不能改變工作方式、變事後高度重視爲事前嚴格監管?
誰都知道,同樣是老生常談的一句話:“礦難無一例外地都存在官商勾結,都存在官員的腐敗”。腐敗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但是,在許多情況下,貓鼠在共同利益下成爲“一家親”。腐敗難於遏制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公務員的“不作爲”,俗話說: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軟。那些“貓頭鷹”式的公務員被提拔到重要崗位上能“有作爲”嗎?我痛恨貪官,也痛恨那些不作爲的領導!
由於刑罰太輕,導致了許多人,特別是一些官員都參與了冒險得利。貪污幾千萬,只判個死緩,或者有期,這簡直就是縱容犯罪、放任腐敗。這就是所謂一方面不斷加大反腐力度,一方面貪污受賄官員越來越多的根本原因。這也是中央反腐力度越來越大,反腐成本也越來越高的原因。政策決定行動,對腐敗其實很好處理,發動羣衆參與揭發檢舉。覈實之後,數額達到100萬以上,一律沒收全部個人財產,並且對貪官本人,一律殺頭。這樣,腐敗不愁遏制不住。反之,姑息養奸,腐敗只會越來越嚴重,礦難還會頻繁發生。
說到這裏,我祈禱井下的工友們能平安無事,但願我這不是一相情願。我用盡全身的力氣大喊:蒼天啊,保佑這些無辜的弟兄們吧!(西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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