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嚴重
如果不是那個粗製濫造的卡子,王玉江團伙盜油案造成的社會後果也許不會像後來那樣嚴重。但是,正是因爲那個卡子,王玉江團伙纔在其盜油得逞以後不久即暴露出來。
2005年12月1日,460毫米海底管線被打孔處出現原油外泄。這是一條南北走向的海底管線,少量的油污在海面漂浮。12月3日,潛水員下水探摸後發現了王玉江等人打孔安裝在該管線上的卡子,該卡子上的一個閥門有輕微原油漏出。
在此後的幾天時間裏,油田方面組織力量對漂浮在海面上的原油進行清除。但是由於一部分原油與冰渣混合在一起,而且距離海岸線較遠,根本無法徹底清除。
12月4日,中石化股份勝利油田分公司海洋採油廠(下稱海洋採油廠)對兩條海底管線進行了輸送介質互換,將460毫米的海底管線改爲輸送天然氣,559毫米的海底管線改爲輸送原油。
令海洋採油廠意想不到的是,559毫米的海底管線早已被王玉江犯罪團伙打穿。就在該管線被改爲原油輸送管線3個月後的2006年3月12日,原油泄露事件大規模暴發。
這次事件震動了山東省,並引起國務院高度重視。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七處副處長董訓當時曾憤怒異常地說:“盜油分子已經把犯罪‘業務’發展到海上了。”
如果不是因爲這次原油大規模泄漏事件,勝利油田還不知道已經有兩條海底管線被“油耗子”打穿了。據勝利油田石油管理局法律事務處副處長馬清標介紹,當時勝利油田通過衛星監測發現海面大量存在原油污染帶,但在開始的時候,沒有人知道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勝利油田方面派出了人數衆多的潛水隊伍,對559毫米海底管線進行探摸,最終發現了問題所在。
有關資料顯示,至2006年3月14日,在海洋採油廠埕口中心一號平臺至海三站的559毫米海底輸油管線的海面上,在海三站東北1500-2000m米海域有5-6米的原油帶向東延伸。循原油帶至漏油中心現場海域,中心現場海水渾濁,呈暗黃色,從海面觀察可見少量原油仍不斷從水下涌出。
順着涌油點向海底探摸,潛水員發現,在東經118°49′ 29.35″、北緯38°09′44.88″的渤海灣西側的埕口海域,559毫米管線上有一個寬20釐米的卡子,這個卡子上連接着一個47釐米高的閥門組。該卡子與管線結合部存在着一條13釐米寬的縫隙,原油就是從這裏源源不斷地外泄出來的。
山東省濱海公安局的鑑定顯示,該卡子的組件不規範、加工粗糙、膠墊質差,不能承受較高壓力,在壓力大的情況下導致密封破損,造成原油泄漏。
打孔盜油使原油泄漏,造成了嚴重污染。這起海底盜油案中,由於海水灌進海底管線的中間真空層,造成兩條海底輸油管線、複線承壓能力及防腐保溫效果無法達到原設計要求,處於報廢狀態,損失價值共計19817.59萬元。海洋採油廠關閉182口井,停輸108小時30分,損失原油產量16523.6噸;損失天然氣產量1370000方。
連續兩次發生在同一海域的溢油事故嚴重污染了該海域生態環境,對東營海域造成人工養殖水產品經濟損失3442.76萬元;天然漁業資源經濟損失10328.29萬元。同時對河北滄州海域、渤海灣中部海域及天津海域也造成了污染。
任重道遠
近些年來,當地政府加強了對“油耗子”的打擊力度。在山東省東營市,今年年初當地政府與勝利油田即聯合打掉了102個涉油團伙。
儘管涉及偷盜原油的犯罪分子有所收斂,但盜油現象依然存在。
“爲什麼會叫‘油耗子’?你一追,他就跑;你一走,他又回來了。”馬清標說。對普遍存在的盜油、盜氣現象,馬清標感到很無奈。
而海底盜油案反映出來的“油耗子”向海上發展的趨勢,更是讓勝利油田措手不及。
當地檢察系統有關人員分析,“油耗子”向海上發展,是因爲在海上作案不容易被發現:輸送管線都鋪設在海底,“油耗子”打孔盜油時很容易隱蔽,而一旦行跡敗露,犯罪分子往往容易通過海上通道快速逃離。這一趨勢給油區治安帶來了新的困難和挑戰。
勝利油田石油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回憶,東營市真正意義上的盜油現象,始於上世紀80年代。在過去的近30年中,“油耗子”現象產生、發展的過程,是一個伴隨着石油價格不斷攀升而逐漸猖狂的過程。他說,這種現象在全國所有的油區都普遍存在。
在更爲久遠的年代,人們盜劫原油很少是爲了交易,而是直接拿回家當燃料。東營市出租車師傅張女士告訴本報記者,在她的童年時代,她的父母經常到油井裏提油,那時候幾乎沒人管理油井。父母將原油提回家後當柴燒,“整個屋子被薰得像黑洞”。
隨着油價不斷攀升,人們盜劫原油的目的開始變化。儘管石油部門加強了對油區及其設施的管理監控,但人們盜劫原油的手段也在不斷翻新。張女士說,打孔盜油就是在這種“貓和老鼠”的較量中出現的。爲了追逐利潤,不僅是本地人,許多外地人也開始出現在“油耗子”的行列中。
“那些有關係的人,直接開着油罐車去油井裏拉,一晚上可以掙上幾十萬。”一名曾參與過盜劫原油的東營青年時某告訴《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
時某說,他的一個朋友多年前曾經在一次打孔盜油過程中,被噴射而出的原油燙傷了手掌。
據當地一位司法工作者介紹,爲了追逐利益鋌而走險的“油耗子”們,今年以來稍微有所收斂。
按照民間的理解,這個形勢的轉變,是因爲有了“法律”,打孔盜油要被判刑;而在以前,通常情況下,只要交點罰款就沒事了。
民間所說的“法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年1月15日聯合頒佈的《關於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明確,打孔盜油應以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論處。結合《刑法》對該罪量刑的規定,情節嚴重者可判處無期徒刑至死刑。
打孔盜劫油氣不僅危險重重,造成國家石油和天然氣資源的流失、油氣設備的破壞,還容易因爲造成污染而產生諸多矛盾。
在全國首例海底盜油案中,儘管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於近日作出了一審判決,宣佈該案暫告一個段落。但由此引發的連鎖反應,卻剛剛開始。
馬清標向本報記者透露,原油泄漏污染帶上的漁業養殖戶,已經提起訴訟,要求勝利油田賠償1億餘元的經濟損失。與此同時,勝利油田還面臨着國家海洋管理部門的鉅額索賠。
由原油泄漏導致污染的類似事件,還發生在東營市區。《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在東營市採訪期間瞭解到,位於該市西城區勝華路的一處近1華里長的下水道里,流滿了原油。從今年5月1日起,數名工人即開始從下水道里撈油,到7月29日,下水道里黑壓壓一片的原油依然沒有撈完。
“是地下管道被‘油耗子’打穿了?還是管道自身出了問題?現在還沒有查清楚。”馬清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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