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庭審現場
7月27日,全國首例海底盜油案在山東省東營市一審公開宣判,兩名主犯被一審法院判處死刑。此外,涉及該案的其他3名罪犯,分別被判處死緩和無期徒刑。
在這起海底盜油案中,勝利油田海底輸油管道被非法打孔,盜走原油10噸,原油同時大量泄漏,造成附近海域嚴重污染。據統計,直接經濟損失近4億元。
審判機關對該案案犯課以重刑,並在案發地組織聲勢浩大的公判大會。東營市坊間認爲,此舉是爲了對當地猖獗的盜油現象進行強力震懾。
重典震懾
7月27日上午9點半,山東省東營市仙河鎮一所電影院。
人們從四處趕來,電影院外面偌大的院子里人頭攢動。由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全國首例海底盜油案將在這裏進行公開宣判。
海底盜油案的10名涉案案犯,已經被押送到電影院入口處的走廊上。他們面向牆壁蹲在地上,頭上戴着黑色的頭套。每名案犯身邊,一左一右,各站着一名嚴陣以待的警察。
一審宣判從上午10點正式開始。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自2005年4月開始,王玉江、劉林彬、劉曉克、蔡寶新(在逃)4人即開始預謀在中石化勝利油田海洋採油廠的海底輸油管線上打孔盜油。他們先後將兩條海底管線打穿,後導致原油外泄,造成嚴重的海洋環境污染和重大財產損失。
據統計,兩條海底管線被打孔後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累計將近人民幣4億元。
當該案審判長、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勝昌,將這些經濟損失數據一一宣讀出來時,公判現場驚歎之聲四起。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注意到,被摘除頭套接受公開宣判的10名海底盜油案案犯,這時情狀各異。王玉江、劉林彬低着頭,張慶民脖子上汗水淋漓……
公判大會進入最後的宣判程序,大會現場安靜了下來。李勝昌開始宣讀一審判決:
“被告人王玉江,犯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與王玉江一同被一審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還有劉林彬,一個24歲的年輕人。在兩條海底管線上打孔、安裝“卡子”,都是他潛水實施完成。
除4人在逃、4人被另案處理外,發生在山東省東營市的全國首例海底盜油案涉及的10名案犯,均被以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判處刑罰。
“儘管我們國家現在強調要‘少殺、慎殺’,但我們認爲一審法院判處兩人死刑、一人死緩,量刑是適當的。”東營市人民檢察院有關公訴人員在接受《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採訪時說,“犯罪分子造成的社會後果實在是太嚴重了。”
他們強調,法院選擇在海底盜油案的案發地進行一審宣判,一個重要的目的,是期望通過這一方式,對當地的“油耗子”進行震懾。
潛水作業
來自河北省黃驊市的王玉江在東營市沒有固定職業。人們不知道,王玉江在與劉林彬、劉曉克、蔡寶新合謀盜劫海上原油之前,這個30多歲的河北人來東營到底是爲了什麼。
最初的預謀是在2004年4月。王玉江與劉曉克認識後,二人即開始商量在海底輸油管線上打孔盜油。之後,王玉江又與勝利油田淺海工程公司船務分公司機艙員李秀河結識,並從李手中得到一份《埕島油田井位、管纜軌跡及水深圖》。
2005年4月,王玉江、劉曉克與蔡寶新再次商量在海底輸油管線上打孔盜油。
劉曉克找來了東營市河口區三泰公司經理張慶民入夥,王玉江則找到了劉林彬負責潛水打眼;劉林彬又租用漁民時國勇的船隻並邀約時國勇一起潛水打眼。
在海底盜劫原油需要一種卡子,類似建築工地上常用的扣件。卡子上有一個接頭,上面還有閥門。附屬的打孔工具是一個手搖鑽。
爲了製作這個卡子,王玉江找到了中石化勝利油田孤東採油廠四礦車隊職工韓先民。由韓先民牽頭,這個有着特殊使用價值的卡子很快做成。劉林彬及另一人對這個卡子進行了加固改造。
在經過一個月的準備後,2005年5月份,這個已經初步形成的犯罪團伙開始行動。
他們選擇了勝利油田海洋採油廠中心一號平臺至海3站的一條海底管線作爲盜油對象。這是一條外徑559毫米的海底管道,由內層的輸送管道和外層的保護管道構成,中間是真空層。
作案地點距離海岸線不遠,管道鋪設在距離海面大約3米深的海底。
爲了便於作案,王等將漁民時國勇拉下了水。當年6月,王玉江、劉林彬等4人攜帶卡子、手搖鑽等作案工具,多次乘坐時國勇的漁船竄到預選的作案地點,對海底管道進行打孔和安裝卡子。
打孔的過程被辦案人員認爲是一個相當專業的過程。
穿着潛水衣的劉林彬和時國勇輪流下水,將卡子安裝在管道上,然後用手搖鑽打孔。
這條被破壞的海底管道,不是原油輸送管道,而是天然氣管道。輪番下水的劉林彬和時國勇將管道打通卻沒有放出原油,隨後,他們開始重新確定作案目標。
他們將目標對準了另一條外徑460毫米的海底管道。
在王玉江的安排下,劉林彬定做了一個能夠安裝在460毫米海底管道上的卡子。當年7月,劉林彬等3人乘船至該管道處,對管道進行打孔。
在此期間,身爲勝利油田淺海工程公司船務分公司機艙員的李秀河,爲王玉江、劉林彬等人盜劫海上原油通風報信,提供巡邏船在海上巡邏情況,併爲其提供海上天氣情況。
這次內外勾結的打孔,讓王玉江等人如願以償。
據王玉江等人交代,他們曾經先後6次(有人交代是8次)在打孔處盜放原油。這些原油被販賣到了山東慶雲縣及河北黃驊、陝西秦嶺等地。
目前,王玉江團伙被法院認定的兩次盜油,分別發生在2005年8月和11月,他們累計盜得原油10噸,獲非法利益35000餘元。
污染嚴重
如果不是那個粗製濫造的卡子,王玉江團伙盜油案造成的社會後果也許不會像後來那樣嚴重。但是,正是因爲那個卡子,王玉江團伙纔在其盜油得逞以後不久即暴露出來。
2005年12月1日,460毫米海底管線被打孔處出現原油外泄。這是一條南北走向的海底管線,少量的油污在海面漂浮。12月3日,潛水員下水探摸後發現了王玉江等人打孔安裝在該管線上的卡子,該卡子上的一個閥門有輕微原油漏出。
在此後的幾天時間裏,油田方面組織力量對漂浮在海面上的原油進行清除。但是由於一部分原油與冰渣混合在一起,而且距離海岸線較遠,根本無法徹底清除。
12月4日,中石化股份勝利油田分公司海洋採油廠(下稱海洋採油廠)對兩條海底管線進行了輸送介質互換,將460毫米的海底管線改爲輸送天然氣,559毫米的海底管線改爲輸送原油。
令海洋採油廠意想不到的是,559毫米的海底管線早已被王玉江犯罪團伙打穿。就在該管線被改爲原油輸送管線3個月後的2006年3月12日,原油泄露事件大規模暴發。
這次事件震動了山東省,並引起國務院高度重視。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七處副處長董訓當時曾憤怒異常地說:“盜油分子已經把犯罪‘業務’發展到海上了。”
如果不是因爲這次原油大規模泄漏事件,勝利油田還不知道已經有兩條海底管線被“油耗子”打穿了。據勝利油田石油管理局法律事務處副處長馬清標介紹,當時勝利油田通過衛星監測發現海面大量存在原油污染帶,但在開始的時候,沒有人知道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勝利油田方面派出了人數衆多的潛水隊伍,對559毫米海底管線進行探摸,最終發現了問題所在。
有關資料顯示,至2006年3月14日,在海洋採油廠埕口中心一號平臺至海三站的559毫米海底輸油管線的海面上,在海三站東北1500-2000m米海域有5-6米的原油帶向東延伸。循原油帶至漏油中心現場海域,中心現場海水渾濁,呈暗黃色,從海面觀察可見少量原油仍不斷從水下涌出。
順着涌油點向海底探摸,潛水員發現,在東經118°49′ 29.35″、北緯38°09′44.88″的渤海灣西側的埕口海域,559毫米管線上有一個寬20釐米的卡子,這個卡子上連接着一個47釐米高的閥門組。該卡子與管線結合部存在着一條13釐米寬的縫隙,原油就是從這裏源源不斷地外泄出來的。
山東省濱海公安局的鑑定顯示,該卡子的組件不規範、加工粗糙、膠墊質差,不能承受較高壓力,在壓力大的情況下導致密封破損,造成原油泄漏。
打孔盜油使原油泄漏,造成了嚴重污染。這起海底盜油案中,由於海水灌進海底管線的中間真空層,造成兩條海底輸油管線、複線承壓能力及防腐保溫效果無法達到原設計要求,處於報廢狀態,損失價值共計19817.59萬元。海洋採油廠關閉182口井,停輸108小時30分,損失原油產量16523.6噸;損失天然氣產量1370000方。
連續兩次發生在同一海域的溢油事故嚴重污染了該海域生態環境,對東營海域造成人工養殖水產品經濟損失3442.76萬元;天然漁業資源經濟損失10328.29萬元。同時對河北滄州海域、渤海灣中部海域及天津海域也造成了污染。
任重道遠
近些年來,當地政府加強了對“油耗子”的打擊力度。在山東省東營市,今年年初當地政府與勝利油田即聯合打掉了102個涉油團伙。
儘管涉及偷盜原油的犯罪分子有所收斂,但盜油現象依然存在。
“爲什麼會叫‘油耗子’?你一追,他就跑;你一走,他又回來了。”馬清標說。對普遍存在的盜油、盜氣現象,馬清標感到很無奈。
而海底盜油案反映出來的“油耗子”向海上發展的趨勢,更是讓勝利油田措手不及。
當地檢察系統有關人員分析,“油耗子”向海上發展,是因爲在海上作案不容易被發現:輸送管線都鋪設在海底,“油耗子”打孔盜油時很容易隱蔽,而一旦行跡敗露,犯罪分子往往容易通過海上通道快速逃離。這一趨勢給油區治安帶來了新的困難和挑戰。
勝利油田石油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回憶,東營市真正意義上的盜油現象,始於上世紀80年代。在過去的近30年中,“油耗子”現象產生、發展的過程,是一個伴隨着石油價格不斷攀升而逐漸猖狂的過程。他說,這種現象在全國所有的油區都普遍存在。
在更爲久遠的年代,人們盜劫原油很少是爲了交易,而是直接拿回家當燃料。東營市出租車師傅張女士告訴本報記者,在她的童年時代,她的父母經常到油井裏提油,那時候幾乎沒人管理油井。父母將原油提回家後當柴燒,“整個屋子被薰得像黑洞”。
隨着油價不斷攀升,人們盜劫原油的目的開始變化。儘管石油部門加強了對油區及其設施的管理監控,但人們盜劫原油的手段也在不斷翻新。張女士說,打孔盜油就是在這種“貓和老鼠”的較量中出現的。爲了追逐利潤,不僅是本地人,許多外地人也開始出現在“油耗子”的行列中。
“那些有關係的人,直接開着油罐車去油井裏拉,一晚上可以掙上幾十萬。”一名曾參與過盜劫原油的東營青年時某告訴《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
時某說,他的一個朋友多年前曾經在一次打孔盜油過程中,被噴射而出的原油燙傷了手掌。
據當地一位司法工作者介紹,爲了追逐利益鋌而走險的“油耗子”們,今年以來稍微有所收斂。
按照民間的理解,這個形勢的轉變,是因爲有了“法律”,打孔盜油要被判刑;而在以前,通常情況下,只要交點罰款就沒事了。
民間所說的“法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年1月15日聯合頒佈的《關於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明確,打孔盜油應以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論處。結合《刑法》對該罪量刑的規定,情節嚴重者可判處無期徒刑至死刑。
打孔盜劫油氣不僅危險重重,造成國家石油和天然氣資源的流失、油氣設備的破壞,還容易因爲造成污染而產生諸多矛盾。
在全國首例海底盜油案中,儘管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於近日作出了一審判決,宣佈該案暫告一個段落。但由此引發的連鎖反應,卻剛剛開始。
馬清標向本報記者透露,原油泄漏污染帶上的漁業養殖戶,已經提起訴訟,要求勝利油田賠償1億餘元的經濟損失。與此同時,勝利油田還面臨着國家海洋管理部門的鉅額索賠。
由原油泄漏導致污染的類似事件,還發生在東營市區。《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在東營市採訪期間瞭解到,位於該市西城區勝華路的一處近1華里長的下水道里,流滿了原油。從今年5月1日起,數名工人即開始從下水道里撈油,到7月29日,下水道里黑壓壓一片的原油依然沒有撈完。
“是地下管道被‘油耗子’打穿了?還是管道自身出了問題?現在還沒有查清楚。”馬清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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