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犯有故意殺人罪的一批犯罪分子進行了公開宣判。宣判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死刑複覈裁定,上述死刑犯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罪犯黃憲東今年41歲,遼寧省海城縣人,捕前系本市某安防公司巡邏員。去年5月7日晚,黃憲東與朋友在飯館吃飯,其間黃憲東打電話叫來女子郭某。飯後,黃憲東將郭某帶到大港區其租住處留宿,當晚二人發生性關係。翌日清晨,黃憲東與郭某因言語不和,惱怒之下,黃憲東猛掐郭某的頸部,又用電線勒頸,致郭某機械性窒息死亡。5月10日21時許,黃憲東將裝屍體的紡織袋拖至租住處的樓門口準備拋屍時,因編織袋子破裂,屍體外露,黃憲東棄屍逃逸。案發後公安機關在遼寧省將黃憲東抓獲歸案。法院經兩審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黃憲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出生於1986年的女青年劉娜是山東省人,無業。法院經審理查明,劉娜與被害人郭某系同居關係,二人共同居住在本市河西區。2005年7月間,劉娜以男性身份在網上聊天時與罪犯周燕(女,已判處死刑緩刑二年執行)相識,後於2006年2月28日邀周燕從廣東省惠州市來津相見,周燕來津後住在劉娜與郭某的同居處。後郭某發現劉娜與周燕關係不正常,即對二人進行斥責,爲此,劉娜、周燕對郭不滿並預謀將其殺死。同年4月2日中午,劉娜、周燕共同購買了安眠藥,碾成面後放入西紅柿湯中讓郭某喝,因郭感覺味道苦澀將湯倒掉而未逞。而後,劉娜、周燕按事先商議,又假借與郭某玩遊戲的方式實施殺人,先由劉娜用棉被將郭某的頭部矇住,劉再暗示周燕用水果刀捅刺郭的腹部,郭某被捅後掙扎,劉娜又將郭推至窗前,並指使周燕用磚頭擊打郭的頭部,當郭某呼喊反抗時,劉娜又用磚頭、鐵腿凳子砸郭的頭部。將郭某打倒在地後,劉娜從廚房取來菜刀,猛砍郭的頭部、頸部,用水果刀刺捅郭的頸部,致郭某當場死亡。劉娜、周燕作案後潛逃至廣東惠州市。同年4月7日,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二罪犯被抓獲歸案。法院審理後認爲,劉娜上述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31歲的慄致彬原系山東省農民,後來津暫住河西區小海地。去年6月12日21時許,慄致彬在河西區某處替女友擺攤賣煙時,因結賬問題與前來買菸的被害人王某、陳某發生爭執。其間,慄致彬從煙攤棚子內的牀底下取出砍刀,朝被害人王某、陳某猛砍,砍中王某頸部一刀,致王某失血性休克死亡,砍傷陳某左右手和麪部。慄致彬行兇後棄刀逃逸,當日即被抓獲歸案。法院經審理,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慄致彬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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